《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

ID:39046638

大小:256.81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9-06-24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_第1页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_第2页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_第3页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_第4页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_第5页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_第6页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_第7页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_第8页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_第9页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_第10页
资源描述: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工龄计算政策讲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刘鹏程一、概念1、工龄的分类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是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记录,是用以考察劳动者向社会尽劳动义务、贡献大小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确定劳动者享受病假待遇、退休待遇和其它待遇的主要条件。工龄一般分为以下几种:一般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2、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对

2、于以务农、做工、上学和从事其他职业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某些革命活动的,应肯定他们为革命做的贡献,但不应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根据这一原则,中组部印发了《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组发[1982]11号),作出了14条明确的规定。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在1949.9.30日以后,参加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所属单位工作的时间。常见的几类---直接参加国有性质单位的时间。

3、---参军后转业、复员、退伍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参军之日算起。对其回乡的一段时间,可另加注明。---临时工转为国家正式职工,其参加工作革命工作时间或连续工龄,从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之日算起。转为合同制职工的同样照此办理。---民办教师、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公办教师,或经组织批准录取到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后仍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包括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经组织批准当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之日算起。---1962年至1983年底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

4、城镇知识青年,被招收为国家职工后,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或连续工龄,从经组织批准下乡之日算起。二、联系与区别1、连续工龄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联系与区别联系: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就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却不一定同时可以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区别:两者规定的内涵不一样。一般来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确定起点,回答何时参加的问题,连续工龄是确定长短,回答有多少年的问题举例某干部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国后转业到地方国营企业单位工作,1987年到达离退休年龄,其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为1947年,连续工龄

5、也是从1947年算起,按规定可以办理离休,享受离休待遇。如果该干部1947年不是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而是进入私营企业单位工作,从未间断,建国后该私营企业历经公私合营、国营几个阶段,同样于1987年到达离退休年龄,他的连续工龄也是从1947年算起,但他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只能从企业公私合营的时间算起,只能按规定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2、连续工龄与工作年限的关系连续工龄与工作年限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二者不能完全划等号。1956年我国生活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有的是一致的,有的是不一

6、致的。举例以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为例,凡直接参加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解放军和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是一致的。先参加私营企业单位工作,后转入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企业、事业单位或调入我党机关、人民团体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作的人员,共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是不一致的,共连续工龄可从私营单位工作之日算起,其工作年限则从转入或调入国营、公私合营单位或机关、事业单位算起。1956年后,我国生产资料所在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私营企业单位不存在了

7、,其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相一致。改革开放以后,又开始发展私营经济,但也开始实行了社会保险制度,一般都实行了缴费制度,按照缴费年限确定待遇。目前,工作年限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中还在使用。在计算方法上也有不同。3、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1)关于更改参加革命工作年限问题和更改连续工龄问题。《关于对更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陕劳社函[2003]417号)陕劳社办函[2008]194号(2)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地方企业:1992.12.3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行业企业:经批准的开始

8、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连续工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按缴费年限计算,和连续工龄不再发生关系。转移到地方企业的,退休时也应认可。复员、转业军人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军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时间后,也按此办理,不受时间影响,劳社部发[2001]13号文件对此作了明确(陕劳社[2002]59号转发)。其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