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共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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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共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条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2本章程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条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广西共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秀湖小区秀林街39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酒类销售、日用百货、花木卉景、办公用品、成品饮料、数码产品、酒店用品、五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第五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

2、式、出资额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梁燕秋身份证号码:452702197807161568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出资比例:100%出资时间:2015年4月11日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

3、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

5、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4)向股东提出提案;(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6)公司章程

6、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指定。法定代表人任期5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2)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3)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股东认为必要时有权更换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六条

7、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九章附则第十七条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八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

8、。修改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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