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作业区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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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油作业区现场监督检查要点-------五里湾片前言《采油现场监督检查要点》是为贯彻第三监督站2141工作思路,规范安全监督人员日常采油现场监督检查标准、促进安全监督水平、实现本质化安全,对现场监督检查前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执行标规进行说明,对关键环节控制要点进行明确界定,由于经验不足、难免存在失误,请批评指正。采油场所环保监督工作程序监督准备编制计划、检查表采油场所不符合项处理记录归档风险分析一般不符合项:通报现场负责人立即整改;严重不符合项:立即叫停;否则报告上级进行处理。采油井场检查接转站检查采油场所环保

2、监督工作程序1依据《长庆油田公司开发区域内水源保护、井场环保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长庆油田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办法》《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监督工作程序及惩处管理规定》相关规章制度采油场所环保监督工作程序2监督准备制定计划与安排,结合生产实际编制《采油生产场所环保监督检查记录表》3监督实施井场值班房电器线路敷设符合规定,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符合规范;房屋内没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住人房和燃气炉必须人气分离;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有符合本岗位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如:用气、用电

3、、用煤、危险化学品、外来人员进站管理,安全教育、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所有设备设施有相应的操作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凝析液管理分液包池放空安全操作、凝析液安全处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6.8.7火炬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火炬的高度,应经辐射热计算确定,确保火炬下部及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应有防止回火的措施。3火炬应有可靠的点火设施。4距火炬筒30m范围内,严禁可燃气体放空。《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5.6.4油气井井场、计量站、集输站、集油站、集气站应有醒目的安全

4、警示标志,建立严格的防火防爆制度。监督检查在岗工作人员时,最基本的检查内容如图示内容。《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4.0.8火炬和放空管宜位于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宜布置在站场外地势较高处。火炬和放空管与石油天然气站场的间距:火炬由本规范第5.2.1条确定;放空管放空量等于或小于1.2×104m3/h时,不应小于10m;放空量大于1.2×104m3/h且等于或小4×104m3/h时,不应小于40m。《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5.7.2.8储油罐—

5、储油罐安全附件应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储油罐液位检测应有自动监测液位系统,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护;—储油罐应有溢流和抽瘪预防措施,装油量应在安全液位内,应单独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5000m3以上的储油罐进、出油管线应装设韧性软管补偿器;—浮顶罐的浮顶与罐壁之间应有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连接;—储油罐应有符合设计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前对其检测合格并备案;—1000m3及以上的储油罐顶部应有手提灭火器、石棉被等;—罐顶阀体法兰跨线应用软铜线连接完好。《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

6、007》6.5.8地上立式油罐组应设防火堤,位于丘陵地区的油罐组,当有可利用地形条件设置导油沟和事故存油池时可不设防火堤。卧式油罐组应设防护墙。6.5.9油罐组防火堤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应是闭合的,能够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和地震引起的破坏力,保证其坚固和稳定。2防火堤应使用不燃烧材料建造,首选土堤,当土源有困难时,可用砖石、钢筋混凝土等不燃烧材料砌筑,但内侧应培土或涂抹有效的防火涂料。土筑防火堤的堤顶宽度不小于0.5m。6.5.14五级站内,小于等于500m3的丙类油罐,可不设防火堤,但应设高度不低于1.

7、0m的防护墙。《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5.7.2.3原油计量工作人员——不应穿钉鞋和化纤衣服上罐;——上罐应用防爆手电筒,且不应在罐顶开闭;——每次上罐人数不应超过5人;——计量时应站在上风方向并轻开轻关油口盖子;——量油后量抽尺不应放在罐顶;——应每日对浮顶船舱进行全面检查;——雨雪天后应及时排放浮顶罐浮船盘面上的积水。采油现场内,外输泵房、罐区、阀组间等应依据《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7.2.2.4易燃、易爆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定期检定。并保障通风设

8、备的完好运行。输油泵房等密闭房间《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8.9.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及露天生产装置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油气站场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当设有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消防系统时,固定顶罐配置灭火器可按应配置数量的10%设置,浮顶罐按应配置数量的5%设置。当储罐组内储罐数量超过2座时,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按其中2个较大储罐计算确定;但每个储罐配置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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