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备案服务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服务指南

ID:39430752

大小:28.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03

劳动用工备案服务指南_第1页
劳动用工备案服务指南_第2页
劳动用工备案服务指南_第3页
劳动用工备案服务指南_第4页
资源描述:

《劳动用工备案服务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劳动用工备案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劳动用工备案二、办理依据(一)《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2007年6月29日公布,2012年12月28日修改)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01年10月28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78号,2013年8月1日修订)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劳动用工信息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三)《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2006年12月22日公布)第四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

2、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统一领导,指定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四)《关于印发<山东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鲁劳社〔2008〕51号,2008年9月25日公布)第三条-4-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劳动用工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有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分析,提供咨询服务,实行动态管理的行为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南侧市人社局2号窗口四、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发生下列变化的,应对变化情况进行备案:(一)

3、新招用劳动者的(二)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的(三)成建制划入或划出的(四)劳动者退休的(五)劳动者死亡的(六)其他应当进行备案的情形五、申请材料(一)增员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2.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3.根据不同增员情形提供如下其中一项材料:(1)招工手续(企业招用初次参加工作的社会人员办理招工手续,或者招用失业职工办理二次就业手续时就业服务机构出具)-4-(2)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企业接收派遣期内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时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出具)(3)复退军人安置信(企业接

4、收政府安置的复退军人时民政部门出具)(4)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或调动联系函(企业职工调入时调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5)劳动人事代理证明(企业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统一托管时代理机构出具)(6)档案托管人员进入企业单位接收证明(企业接收原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代理的自谋职业人员时出具)(二)减员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2.未开展网上备案的企业提供如下其中一项材料:(1)原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原劳动合同(2)经原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花名册(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花名册3.根据减员情形准备其中一项:

5、(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2)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或调出联系函(职工调出时由调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3)职工的自谋职业申请、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接收函(企业职工申请进入档案托管机构自谋职业时出具)(4)死亡证明-4-(5)退休证明(三)续签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2.新签订的劳动合同3.未开展网上备案的企业提供如下其中一项材料:(1)原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原劳动合同(2)经原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花名册(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花名册六、基本流程(一)申请人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后,

6、到窗口提交相关材料(二)窗口审核材料,通过后予以确认盖章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南侧市人社局2号窗口(二)电话咨询:0536-8080679-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