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2791.2-2011 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pdf

SNT2791.2-2011 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pdf

ID:394760

大小:6.12 MB

页数:26页

时间:2017-07-30

SNT2791.2-2011 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pdf_第1页
SNT2791.2-2011 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pdf_第2页
SNT2791.2-2011 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pdf_第3页
SNT2791.2-2011 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pdf_第4页
SNT2791.2-2011 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pdf_第5页
资源描述:

《SNT2791.2-2011 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791.2—2011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犌犲狀犲狉犪犾狋犲犮犺狀犻犮犪犾狉犲狇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狅犳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犳狅狉犻犿狆狅狉狋犪狀犱犲狓狆狅狉狋狋狅狔狊—犘犪狉狋2:犈犾犲犮狋狉犻犮犪犾狊犪犳犲狋狔20110531发布2011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犛犖/犜2791.2—2011前言SN/T2791《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共分为4部分:———第1部分:玩

2、具卫生;———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第3部分:机械物理、易燃性能、化学性能安全;———第4部分:童车机械物理安全。本部分为SN/T2791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第6章内容修改采用美国标准ASTMF963—08《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中4.4“电/热能”和4.25“电池驱动玩具”的相关电性能安全内容,部分条款的对照情况详见下表。本部分的条款号ASTMF963—08的条款号6.14.46.24.256.38.176.48.186.55.156.66.56.77.2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

3、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梁澄波、索彦彦、张学军、蔡志群、江丽媛、谢晋雄、张栋、李许。Ⅰ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犛犖/犜2791.2—2011进出口玩具检验通用技术要求第2部分: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1范围SN/T2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玩具的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的电玩具,其适用范围参见附录A。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4、用于本文件。GB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IEC60086—2原电池第2部分:物理及电气规范IEC62115:2003/A1:2004电玩具安全ASTMF963—08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ANSIC18.1干电池和电池的美国国家标准规范16CFR1505对电动玩具或预定供儿童用电动商品的要求EN62115:2005电玩具安全3术语和定义GB19865、EN62115、ASTMF963和IEC62115中界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碱性电池犪犾犽犪犾犻狀犲犫犪狋狋犲狉狔具有碱性锰电化学的不可充电干电池。3

5、.2电池驱动玩具犫犪狋狋犲狉狔狅狆犲狉犪狋犲犱狋狅狔至少有一个功能是依靠电和电池驱动的玩具。3.3钮扣电池犫狌狋狋狅狀犮犲犾犾犫犪狋狋犲狉狔直径大于其高度的电池。3.4不可替换电池狀狅狀狉犲狆犾犪犮犲犪犫犾犲犫犪狋狋犲狉狔在产品或设备的预期寿命期间对其供电的一种电化学装置,该装置不让使用者接触或更换。在正常使用及按ASTMF963—08的8.6至8.10进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试验时,这种电池应不可触及。4中国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输入到中国的电玩具应符合GB19865—2005的要求。1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犛犖/犜2791.2—2011

6、5欧盟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出口到欧盟的电玩具应符合EN62115:2005的要求,其技术要求内容与GB19865—2005基本一致,其差异详见附录B。6美国电性能安全技术要求6.1电/热能由120V电网驱动的玩具必须符合美国联邦有害物质法案(FHSA)中16CFR1505的要求,详见附录C。6.2电池驱动玩具6.2.1本条款用于阐述与供儿童使用的玩具中电池使用有关的潜在伤害危险(例如,电池过热、渗漏、爆炸和起火,以及噎住或吞入电池),可充电电池和非可充电电池都应满足这些要求。电池驱动玩具应在ASTMF963—08的8.5至8.12所述的正常使用

7、和合理可预见滥用的条件下符合这些要求。为了确保符合这些要求,应选择符合最新版ANSIC18.1或最新版IEC600862的尺寸要求的新碱性电池。如果制造商特别要求玩具中要用别的电池化学特性,则应当用指定电池再进行测试。当制造商指定要用充电电池,则应用充满电的电池进行测试。6.2.2玩具应在电池盒或紧靠电池盒的区域永久性地标记着极性符号“+”和“-”,以显示电池的正确极性。其他在玩具上或说明书中的标识应指示正确的电池型号和电压。对于不可更换的电池,或由于设计而只能按正确方向插入的可充电电池组,不要求作这样的标识。钮扣电池的电池盒不必按此要求。

8、含有不可更换电池的玩具应按6.5进行标识。注:电池盒盖被认为是电池盒的一部分。6.2.3任何两个可触及的电接点之间的最高允许直流标称电压为24V。6.2.4电池驱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