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最新 法人独资 公司章程

2014最新 法人独资 公司章程

ID:39699094

大小:21.04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7-09

2014最新 法人独资 公司章程_第1页
2014最新 法人独资 公司章程_第2页
2014最新 法人独资 公司章程_第3页
2014最新 法人独资 公司章程_第4页
2014最新 法人独资 公司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4最新 法人独资 公司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菏泽法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某公司出资设立菏泽法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菏泽法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项目管理、招标咨询。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应

2、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四章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五条:股东的名称:某公司第六条: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如下: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同意,本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决定于2034年12月16日之前以货币或实物方式出资。某公司营业执照号:37170022803313

3、1认缴出资2000万元,出资比例100%,决定于2034年12月16日之前以货币或实物方式出资2000万元。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命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经理的报酬事项;(3)聘任公司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9)修改公司章程;第八条

4、: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逃投资;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由XX担任第十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会议,检查公司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定;(3)决定公司的经营

5、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决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第

6、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XX担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经股东聘任由XX担任,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

7、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经理、副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副经理予以纠正;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提出罢免建议。(4)提议召开临时公司管理人员会议;(5)向股东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法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十五条:议事规则:公司重要变更事宜和经营策略应充分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由股东作出决定并留存备案。第七章财务、会计、利

8、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送股东。第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