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等级划分和评定(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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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200A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DB53/T417—2012汽车旅游营地等级划分与评定2012-07-25发布2012-09–01实施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总则25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及标志26 营地建设及管理27 等级划分要求58 等级评定169 等级复核1710 监督管理18附录A(资料性附录) 管理服务区配套设施选择项目19附录B(资料性附录) 娱乐休闲选择项目20附录C(规范性附录)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分表21附录D(规范性附录)

2、 游客综合满意度调查表32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云南省旅游局提出。本标准由云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游自驾车与露营分会负责起草,由云南大学、中信房车集团参与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繁、杨宏斌、杨许云、刘江、和炜、张洪志、李鹏、成海、肖涛、周泽明孙建东、徐晖朋。汽车旅游营地等级划分与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旅游营地的等级及标志、基本要求、等级划分要求、等级评定、等级复核及监督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旅游营地的等级划分

3、与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3安全色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14308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6767游乐园(场)服务质量GB/T17775旅游区

4、(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JJ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1 汽车旅游旅游者以房车或小型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自行驾驶到达异地的旅游形式。1.2 汽车旅游营地具备一定的设施条件,主要为汽车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活动场所。1.3 营位以帐篷、小型汽车、自行式房车、拖挂式房车及其他形式出现的,供游客停车、住宿和露营的独立单元。1.4 营区由多个营位组成,主要供汽车旅游者停车、住宿和露营的区域。1.5 房车一种可移动、具有居家必备的基本

5、设施的车种,兼具“房”与“车”两大功能。其常见的类型有自行式房车和拖挂式房车。1.6 自行式房车指具有自主动力、集运输、临时旅行住宿、娱乐为一体的汽车。1.1 拖挂式房车指无动力系统,由汽车牵引的集临时住宿和娱乐为一体的汽车。2 总则2.1 汽车旅游营地应结合云南省民族风情,根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候、水文、自然植被、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设计。2.2 由若干营区组成的营地其管理使用权应一致,营地内包括出租营业区域在内的所有区域应该是一个整体,评定等级时不能因为某一区域财产权或经营权的分离而区别对待。

6、2.3 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汽车旅游营地的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3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及标志3.1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用“S”的数量表示营地的等级。划分为五个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SSSSS、SSSS、SSS、SS、S。3.2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的标牌、证书由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统一制定和颁发。4 营地建设及管理4.1 规划4.1.1 营地的规划建设方案应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地区相关规划的要求。1.1.1 应在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营地建设规模。1.

7、1.2 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顺畅、管理维护方便,体现地区和自身特点。1.1.3 所选地域无任何危害游客安全的潜在威胁,且生态环境优良。1.2 设施1.2.1 营区1.2.1.1 布局和功能划分应科学合理、方便管理维护。1.2.1.2 应设有管理服务区、宿营区、公共生活区、休闲服务区和附属设施。1.2.2 营位1.2.2.1 应设有房车营位(自行式房车、拖挂式房车)、木屋营位、帐篷营位。1.2.2.2 营位规模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汽车旅游营地营位规模营位名称营位最小占地面积位/㎡预留活动区域面积位/㎡自行式房车≥20≥30

8、拖挂式房车≥30≥40木屋≥20≥10帐篷≥5≥15注:“预留活动区域面积”指的是预留的、必需的休闲活动区,且预留面积不包含在最小占地面积之内。1.2.2.3 单个房车营位地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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