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个体司负责人就《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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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总局个体司负责人就《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答记者问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6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中国工商报记者就《办法》出台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相关负责人。问:《办法》出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出台这部《办法》?  答: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1987年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相比,新《条例》放宽了对个体工商户的限制,取消了原来作为登记事项的“从

2、业人员”限制等,对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进行了调整。现行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1998年局令第86号修订)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2004年总局令第13号)已不适应新《条例》实施后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因此,需制定与新《条例》配套的总局规章,即《办法》,以保障新《条例》顺利实施,指导全国工商系统依法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问:《办法》体现了什么样的规章起草思路?  答:在起草《办法》过程中,国家工商总局广泛征求、吸收了个体经营者和基层工商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从宏观层面来看,《办

3、法》贯彻了新《条例》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注民生,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关怀和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从具体制度规定层面来看,《办法》本着“便民利民,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指导思想,优化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依法规范了登记管理工作,强化了登记机关的服务职责。  问:《办法》其出台有何意义?  答: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个体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到2011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个体工商户3601.13万户,登记资金数额1.5万亿元,从业人员7333.95万人。以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个体经济在

4、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作为新《条例》的配套规章出台,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对推动我国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扩大社会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问:《办法》采用何种体例?规定了哪些内容?  答:《办法》总体上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环节、流程划分为8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登记事项、第三章登记申请、第四章受理、审查和决定、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公开、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包括43条规定

5、。具体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登记事项、登记程序、证照管理、登记监管、年度验照、管理信息的公示公开、法律责任和登记收费等登记管理实务问题,基本确立了与《条例》相适应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体制机制。  问:《办法》对登记机关改进服务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对登记机关在登记场所及其网站公示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信息作出了详细规定,以了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工商登记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工商登记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问:《条例》规定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转

6、变为企业组织形式提供便利,对此《办法》是如何落实的?  答:为贯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为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提供便利的要求,《办法》第四十条细化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方面的便利,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问:《办法》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哪些规定?  答: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注册的重要证明文件,《办法》第二十四条对营业执照的种类、载明信息、使用、换发和补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为规范个体工商

7、户经营行为,《办法》第二十五条还规定: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问:《办法》在对个体工商户登记违法行为处罚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办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严格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设定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责任。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监管,突出了两个特点:一是以人为本,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未亮照经营等违法行为,首先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二是设立了与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违法行为影响、后果相适应处罚额度,其中最高罚款额度为4000元。  问:《办法》与

8、原有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章如何衔接?  答:与1987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配套的总局规章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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