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

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

ID:39979546

大小:28.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16

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_第1页
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_第2页
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_第3页
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_第4页
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大力集聚和引进国内外优质科技智力资源,加速创新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支撑、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29号)、《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浙政发〔2008〕46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奖励在本省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省科技

2、成果转化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效的原则。第四条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管本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工作,负责做好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第二章 奖项设置、奖励对象、奖励标准第五条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励转化项目,三等奖奖励转移、转化先进个人。每年评审一次,奖励特等奖项目每年不超过2项;奖励一、二等奖项目每年不超过30项,其中一等奖项目不超过10项;奖励三等奖先进个人每年不超过50人。第六条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候选项目,应当是在我省区域范围内、由我省企

3、事业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已成功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转化成果可来源于国内外各类机构、组织和个人,成果转让的手续和合同应真实、有效、合法、完备。本单位自主创新成果在单位内部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不得推荐为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候选项目,应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开发类候选项目推荐。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候选先进个人,应当是在我省成果转移、转化、推广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科技中介服务人员。第七条省科技成果转化奖重点奖励企业从省外、国外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并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转化项目,对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和关

4、键技术、有效促进产业产品结构优化调整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奖励、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工作。奖励个人积极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奖励的重点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的区域支柱传统产业;高效、生态、现代农业;有效开发和综合利用资源、节能降耗、防治污染、防灾减灾、保障公共安全和人口健康等社会发展领域。第八条奖励标准特等奖: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年实现新增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新增税收超过4000万元,且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每项

5、奖励50万元。一等奖: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很大作用,年实现新增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新增税收超过1600万元,且社会效益较大的项目。每项奖励20万元。二等奖: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较大作用,年实现新增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新增税收超过800万元,且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三等奖:年引进、转化和推广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3项以上,直接、间接经济效益超100万元;或引进高素质、高层次科技人才10人以上,为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发挥重要作用;或牵头成立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产学研联盟,为行业、区域

6、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每人奖励2万元。第九条省科技成果转化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及奖金,奖金全部用于奖励个人,并免征个人所得税。转化项目各参与单位应协商约定奖金分配比例,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给成果创造者、转化实施者和中介服务者。第十条省科技成果转化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人员在本省范围内分别享受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人员同等待遇。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十一条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实行推荐申报制。候选项目、候选先进个人由下列单位推荐:(一)市、县(市,含萧山区、余杭区、鄞州区)人民政府;

7、(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三)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第十二条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候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一)省科技成果转化奖项目推荐书;(二)有关附件;1、成果转化实施总结报告;2、知识产权证明;3、技术检测报告、查新报告;4、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和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资金平衡表、收益表);5、项目使用经费决算证明;6、技术转让合同及费用支付凭证;7、涉及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锅炉压力容器、兽药、疫苗及生物制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8、需要

8、佐证的其他材料。(三)转化奖奖金分配比例方案。第十三条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候选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一)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先进个人推荐书;(二)候选人在成果转移转化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第十四条同一候选项目、同一候选先进个人不得多渠道重复推荐申报。第十五条各推荐单位应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省科技成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