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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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促进我省林业事业的发展,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森林资源资产是指用货币表现的森林物质财产、环境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林区内野生动植物和微生物、森林景观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以及森林生态效益等。第三条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依法有权处分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作抵押而发放的贷款。

2、第四条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流转机制,规范森林资源资产市场行为,促进森林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防范信贷风险,推动林业信贷事业的发展。第五条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第六条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担保贷款的期限,根据借款人项目生产周期、综合还款能力和贷款人资金供应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辖内农村信用社开展贷款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和全省范围内的林业企事业单位或林业承包经营者(以下

3、简称借款人)。第八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和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的监督管理。经抵押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由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农村信用社(抵押权人)共同实施监管。经抵押的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农村信用社(抵押权人)共同实施监管。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九条本办法适用的贷款对象为:从事林业生产、森林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第十条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所有经营的林地必须拥有合法有效的林权证;(三)项目资本金比例占总投资的比

4、例达到35%(含)以上,流动资金贷款的自筹比例在25%(含)以上;(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低于60%;(五)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六)以森林、林木资产抵押时,其林地使用权需同时抵押,但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七)有农村信用社和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的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物;(八)对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必须办理农村信用社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第三章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范围第十一条可作为贷款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范围:能转让处置变现的下列森林资源资产,可作为贷款抵押。(一)用材林:即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

5、目的的竹林;(二)经济林:即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三)薪炭林:即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四)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使用权;(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林地资源资产使用权、经营权。第十二条下列森林资源资产不得作为贷款抵押:(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二)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

6、保护区的森林;(三)未经依法办理林权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四)国家禁止流转的其他森林资源资产;(五)权属不清或者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六)农民房前屋后自留山的林木。第四章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程序第十三条办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的申请与受理;(二)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四)办理森林资源资产保险;(五)森林资源资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签订;(六)申请抵押登记;(七)抵押资产的审核、登记;(八)森林资源资产抵押他项权证;(九)按农村信用社规定办理贷

7、款发放手续。第十四条抵押贷款的申请。申请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向开户行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或其他有关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及对抵押物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等资料。第十五条资产评估。借款人在设定抵押前,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申请被受理并审查同意后,借款人应聘请具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贷款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资质必须在乙级或乙级以上,并出具评估报告;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

8、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评估资质的机构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第十六条确认评估结果。贷款人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分析论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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