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关于印发河南省股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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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文件豫工商【2010】1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动产抵押贷款暂行办法河南省股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工商局,各省辖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人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   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制定的《河南省动产抵押贷款暂行办法》、《河南省股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人行郑

2、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   二○一○年四月九日      河南省动产抵押贷款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动产抵押贷款,拓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渠道,推动动产的资本化运作,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动产抵押贷款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下称借款人)以其或第三人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抵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申请获得贷款

3、的一种贷款方式。提供动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接受动产作为抵押的贷款人为抵押权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   第四条本办法第二条所称生产设备是指用于工业生产的各种机器、机床、仪器、工具、装置以及用于矿业生产的各种采掘机械设备和农业生产的各种农业机械。原材料是指用于加工、制作工业产品而采购的原料。半成品是指正在加工或尚未加工合格的工矿产品和农产品。产品是指抵押人生产或经销的工矿产品

4、和农业产品。   第五条动产抵押贷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信贷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动产抵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动产抵押贷款利率遵循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资产质量高、经营效益好的借款人,可适当下浮利率。   第八条动产抵押贷款的额度以抵押动产的价值为主要参考依据,由借款人、贷款人协商按动产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动产价值由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   第九条借款人申请动产抵押贷款,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5、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贷款人应依法对借款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融资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申请动产抵押贷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第十一条抵押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地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地为准。   第十二条下列动产不得进行抵押贷款:(一)国家机关

6、的动产;(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中的动产;(三)以进口设备、原材料抵押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动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动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动产。第十三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经抵押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二)双方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7、。   第十四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载明下列内容:(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二)代理人名称(姓名);(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四)担保的范围;(五)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动产抵押合同变更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在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

8、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在动产抵押登记文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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