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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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2号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柜台记帐式国债交易行为,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柜台记帐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行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行为,方便投资人买卖记账式国债,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记账式国债(以下简称债券)是指由财政部指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商业银行柜台进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商业

2、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以下称柜台交易)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营业网点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并办理托管与结算的行为。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商财政部后,可批准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成为柜台交易承办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银行),办理柜台交易业务。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投资人是指通过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与商业银行买卖债券的个人和单位。金融机构不得通过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买卖债券。  第六条柜台交易应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投资人自担投资风险。  第七条柜台交易债券实行两级托管体制。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债券一级托管人。承办银行为债券二级托管人。

3、债券托管账户采用实名制。  第八条中央结算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债券柜台交易业务规则并规范相关数据交换。  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是柜台交易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辖内承办银行的柜台交易进行日常监督。  第二章承办银行  第十条申请成为承办银行的商业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统一、安全、稳定的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  (二)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三)有专门负责柜台交易的业务部门和合格的专职人员;  (四)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活跃,申请前二年债券业务量排名靠前;  (五)申请前连续三年为国债承销团成员;  (六)申请前二年在全

4、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无重大违规记录;  (七)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申请成为承办银行的商业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柜台交易的业务方案;  (三)负责柜台交易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计划;  (四)根据本办法拟定的柜台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五)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现状和债券柜台交易业务处理系统开发计划;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承办银行省级分行开办柜台交易应经中国人民银行商财政部后核准。承办银行确定开办柜台交易的营业网点后,应将营业网点名单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当地

5、财政部门备案,并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承办银行应将柜台业务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业务分开办理,其经办部门、业务人员、账户管理均应分开,不得混合管理与操作。  第十四条承办银行可办理以下业务:  (一)以买卖双边报价、自营方式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  (二)为投资人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办理债券的托管、结算及相关业务;  (三)通过营业网点发售债券和代理兑付债券本息;  (四)为投资人办理债券质押登记。  第十五条承办银行的权利:  (一)要求投资人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在规定的债券买卖价差幅度内,自主确定柜

6、台交易的买价和卖价。  第十六条承办银行的义务:  (一)为投资人开立与维护账户、提供账户查询及有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按本办法规定公布柜台交易报价;  (三)为投资人准确、连续地记载其债券买卖情况及余额,并按规定的数据种类和格式逐日向中央结算公司传送柜台交易数据;  (四)为投资人保守账户秘密;  (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柜台交易情况,重大事项同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  第三章交易和结算  第十七条柜台交易应通过承办银行柜台交易业务处理系统(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第十八条柜台交易营业日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承办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核

7、准,不得停止柜台交易。  第十九条投资人应以真实身份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按照承办银行的要求开立或指定与之对应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投资人在买卖债券时,应向承办银行提交书面的指令。承办银行应在其交易系统中保留完整的指令记录,并按投资人的要求提供书面的交割记录。  第二十一条承办银行买入、卖出的双边报价价差幅度不得超过规定的价差幅度。买卖价差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根据市场情况商承办银行后确定和调整。  第二十二条柜台交易营业时间内,承办银行应在其开办柜台交易的营业网点挂出全行统一的债券买卖价格及供投资人参考的到期收益率,并同时向社会公布;承办银行不得擅自不挂

8、牌价。承办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调整债券买卖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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