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农字[1999]227号-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

财农字[1999]227号-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

ID:39989459

大小:28.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16

财农字[1999]227号-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_第1页
财农字[1999]227号-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_第2页
财农字[1999]227号-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_第3页
财农字[1999]227号-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财农字[1999]227号-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字[1999]227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农业事业费管理,规范农业事业费支出范围,根据《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我部重新制定了《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现随文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什么困难,请及时函告我们。  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农业 事业费 办法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机、乡镇企业)厅(局)  附件: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事业费管理,规范资金使

2、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农业事业费是指分别纳入农垦、农业、畜牧、农机、水产、乡镇企业、农业资源调查和区划、其他农林水事业费核算的经费。  第三条 凡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和地方农业事业单位,必须执行本办法。  二、农业事业费的来源和分类  第四条 农业事业费的主要来源:  (一)各级财政部门核拨的财政补助收入。  (二)从财政专户核拨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  (三)农业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综合经营取得的收入用于弥补农业事业费不足部分。  (四)农业事业单位取得的其他方面收入。  第五条 农

3、业事业费按支出性质分为农业事业单位人员机构经费和农业事业专项经费。  第六条 农业事业单位人员机构经费是指农业事业单位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而开支的费用。  第七条 农业事业专项经费是指由财政部门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事业发展以及为发展农业事业提供保护和服务的具有专门用途的经费。主要分为:4  (一)农业科技推广经费:主要指用于各种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繁育,成果转化、推广和培训等的技术推广费;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经费;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等补助经费。  (二)农业保护经费:主要指各类野生及水生动植物保护、种质资源保存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村能源综合利用、渔业安全

4、救助、救灾防灾、灾后恢复生产补贴、动植物病虫害及畜禽疫病监测防治等经费。  (三)监督管理经费:主要指农业执法、行业标准制定、质量鉴定监督、防疫检查监督、乡镇企业管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农业信息、农业统计、农产品成本及物价调查、农业资源调查和区划等经费。  (四)其他专项经费:指上述三项未包括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农业事业单位的职能,合理确定财政资金支出范围。农业事业单位也要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组织收入,逐步增强经费自给能力。  三、农业事业费支出范围  第九条 农业事业单位人员机构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人员经费:农业事业单位用于在职职工的

5、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等支出。  (二)业务经费:农业事业单位用于开展正常业务所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  (三)公用经费:农业事业单位维持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公务费、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四)社会保障费:没有实行归口管理的农业事业单位开支的公费医疗经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开支的公用经费,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经费:农业事业单位用于上述四项未包括的其他必要人员机构开支。  第十条 农业事业专项经费的支出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事业单位应本着“勤

6、俭办事、统筹安排、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来安排和使用资金,以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4  第十二条 农业事业单位在安排农业事业费支出时,应严格划清事业经费支出与行政经费支出、事业经费支出与基本建设支出、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事业支出与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单位支出与个人支出的界限,严禁基本建设和行政支出挤占事业费,也不能把个人支出与单位支出、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等混淆。  四、农业事业费的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事权财权,切实加强农业事业费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农业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

7、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年度预算建议数报农业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在对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建议数审核汇总后,于每年11月底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确定后,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批复,并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农业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由农业事业单位报农业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业事业任务和用款计划,合理调度和及时拨付农业事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