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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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试行)云教师[2008]10号各州、市教育局:为使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实现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一、目的和意义建设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该系统对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的录入、修改、查询、学分登记和电子证书发放实行电子化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工作

2、效率,还能为中小学教师评优、评职称提供便捷的资质认定,并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二、组织和管理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省、州(市)、县(区)三级管理体制,由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建设。各州(市)教育局对辖区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师学籍电子化信息数据负责,并制定本州(市)内县(区)教师学籍电子化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操作流程和权限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根据各项培训工作,组织所属各县(区)逐步录入中小学教师的相关数据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明确相应

3、的岗位、人员和设备配备,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旦发现危及远程学籍管理—6—信息安全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用户和权限设置(一)《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分为系统管理(后台)和学籍管理(前台)两大部分。(二)《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分为省级管理用户,州(市)教育局用户,县(区)教育局用户和普通用户(教师)四类。省、州(市)、县(区)用户分设网络管理员和学籍管理员两类,原则上网络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籍管理。(三)各州(

4、市)、县(区)教育局应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掌管本地网络管理员和学籍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学籍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由师训办负责学籍管理的人员掌握。各州(市)、县(区)教育局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地区电子学籍技术工作,负责保障学籍管理系统的设备和软件正常运行和网络畅通,及时对操作系统和学籍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并定期杀毒,不能在学籍管理服务器上进行与学籍管理系统维护无关的操作。(四)各州(市)、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员根据今后各项培训工作,负责录入本州(市)、县(区)中小学教师各项培训数据信息,负责辖区内的电子学

5、籍进行管理。(五)普通用户(教师)只具有数据信息查询功能,以了解本人是否通过相关考试和培训。四、操作流程(一)教师信息基础数据的录入—6—1.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建立本县(区)每位教师电子学籍档案。县(区)级学籍管理员根据系统设置,录入的教师个人基础数据项目包括:身份证号、教师资格证号、姓名、性别、所属州(市)、所属县(区)、出生年月、民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所学专业、现有学历、行政职务、专业职务(职称)、任教学科、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在规定时间录入完成并经过核对确保教师

6、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后,以县(区)教育局书面文件形式(书面文件只需给出总人数并保证所报电子数据准确)报州(市)级学籍管理员。2.州(市)级学籍管理员负责核对辖区内各县(区)教师基本数据,确保准确无误。3.省级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各级学籍管理机构对教师信息数据的修改、增减权限,根据需要锁定教师的姓名、教师资格证号、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州(市)、县(区)级学籍管理员不得在基本信息登记功能中再随意修改及增减教师信息。如需修改,应以县、州(市)加盖公章的函件报告省级管理员方可修改。(二)继续教

7、育成绩录入和统计1.为确保继续教育各项成绩录入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学籍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和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继续教育各项培训成绩录入。2.履职及晋级资格考试结束后,州(市)、县(区)级学籍管理员负责组织数据录入和成绩统计。由于履职及晋级资格考试分四种考核方式,不同考核方式的成绩录入时间不同。对于“Ⅰ类考核”、“Ⅲ—6—类考核”、“Ⅳ类考核”方式,各级学籍管理员应在40天内完成教师的数据录入和成绩统计工作。对于“Ⅱ类考核”方式,每年春季履职及晋级资格考试成绩录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

8、5日,秋季录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5日。3.省、州(市)、县(区)及各类培训项目的数据录入和成绩统计工作分别由省、州(市)、县(区)及学籍管理员负责。各级学籍管理员应在培训结束30天内完成教师的数据录入和成绩统计工作。4.履职及晋级资格考试成绩录入和各类培训项目成绩录入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成绩录入功能。5.数据录入后,省、州(市)、县(区)级学籍管理员应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州(市)级学籍管理员应对辖区内数据进行二次核对。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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