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财税筹划3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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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税收政策动态分析与运用——企业迈入结构性减税通道主讲李秀华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7/23/20211讲授提纲一、什么是结构性减税二、2011年中国税收改革最新动态三、2011年增值税政策分析与运用四、2011年营业税政策分析与运用五、2011年企业所得税政策分析与运用六、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七、2011年其它税种税收政策分析与运用7/23/20212一、什么是结构性减税结构性减税在2008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即在总体税负适当降低的情况下,对税制内部实施结构性调整

2、,有增有减。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的减税,是针对特定税种、基于特定目的而实行的税负水平消减。既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的减税,又不同于以往的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结构性减税更强调有选择的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意味着税收的基数和总量基本不变;而结构性减税则着眼于减税,税负总体水平是减少的。结构性减税意在从量上削减税负水平,主要是从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着手,其落脚点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7/23/202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3、42)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

4、政管理权限。(房地产税是一个税类)7/23/20214二、2011年中国税收改革最新动态1、新结构性减税主要内容是什么?税法典例1: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石油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44号)2号公告失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15号)2号公告失效《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

5、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7/23/202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一、关于单位为个人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二、关于个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

6、”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7/23/2021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7、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7/23/202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

8、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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