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工伤、失业、生育

[经济学]工伤、失业、生育

ID:40002341

大小:238.45 KB

页数:48页

时间:2019-07-17

[经济学]工伤、失业、生育_第1页
[经济学]工伤、失业、生育_第2页
[经济学]工伤、失业、生育_第3页
[经济学]工伤、失业、生育_第4页
[经济学]工伤、失业、生育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学]工伤、失业、生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工伤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患病、致残和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人员及其遗属,提供医疗服务和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无责任补偿原则▲工伤社会保险中的无责任补偿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或服务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属于本人、企业(雇主)或相关的第三者,均应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付工伤保险待遇。▲无责任补偿原则只是指在能否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上的规定,并不等于对工伤事故、特别是重大工伤事故不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确定的三种方式

2、①统一费率制:按照法定统筹范围内的预测开支需求与相同范围内企业的工资总额相比较,求出一个总的工伤保险费率,所有企业都按这一比例缴费。②差别费率制:根据对各行业或企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统计,以及工伤费用的需求,对某个行业和某个企业单独确定工伤保险费的提缴比例。③浮动费率制: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每年对各行业和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工伤保险费支出状况进行评价,由主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决定该行业和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和下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

3、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与“行业内费率档次”相结合的费率确定方式。上海市工伤保险的规定政策:《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缴费原则:用工单位缴,个人不缴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按照本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或小城镇社会保险费的基数确定。费率:基础费率统一为缴费基数的0.5%。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率。治疗工伤的就医原则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

4、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工伤人员应当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处理: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除由医保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就医所发生的交通、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均由工伤责任单位承担,伙食费标准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经批准转往外省市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停工留薪期间: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伤

5、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延长期不少于1个月,但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人员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人员经鉴定确需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划分为三个不同等级支付: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工伤保险案例一、2004年9月12日,我国位于大城市的

6、某国有企业职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导致工伤事故,失去了3只手指,企业以张某是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为由,只给予少量的一次性赔偿。张某听说他所受的伤害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于是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经工作人员查询,该企业并未参加工伤保险,张某不能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一张某的公司未办理工伤保险,而工伤保险属强制保险,公司未办理,就应对张某的损失赔偿责任。 二公司是不可以以张某是主要责任者只给予少量赔偿.工伤只存在是否认定的问题,而没有责任之分,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出发的.国家要求强制保险就是为了此.二、案例:某工厂铆工皮某

7、,正在车间自己的岗位上工作时,同车间吊车工谢某为赶进度,违章使用三角皮带超载起吊钢材,皮带断裂,钢材下落,致使皮某左大腿粉碎性骨折。皮某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分析:皮某应被认定为工伤。因为皮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致残,故应认定为工伤。三、案例:某企业工程师郭某因公到某市出差期间,一日晚在旅馆突发脑溢血,迅速送当地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郭某能否按工伤处理?分析:不能认定为工伤。理由:(1)脑溢血是一种突发性疾病,郭某具有这种病史,随时有发生的可能,并非外出才会导致。(2)郭某突发脑溢血是在旅

8、馆里,并不是发生在出差途中的飞机、火车等旅途工具上。因此,郭某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四、案例:职工王某,系某食品厂采购员。在执行采购任务的途中,忽遇强台风袭击,王某被一块大风吹落的广告牌砸伤,造成骨折。王某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分析:王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