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综合测评条例(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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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综合测评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以《广州大学学生手册(2017年9月版)》中的《广州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为基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学工办、团委学生会为主导,经过各班综合测评小组协商后共同制定。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由学业表现和综合表现两部分组成,在综合测评成绩中分别占75%和25%。第三条各班级学生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学校将依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优、评奖和毕业生推荐工作等。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院学工办和团委学生会学术部。第二章学业表现测评(75%)(学业表现分由学业基本分乘以75%计入总分)学业基本

2、分应当根据本学年的所有课程(包括通识类选修课)的总评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A科成绩×A科学分+B科成绩×B科学分·····学业基本分=——————————————————————A科学分+B科学分+······1、学业基本分包括:学科基础课程、通识类必修课程、大学体育、军训、美术集中周、由我院开展的专业选修课。2、测绘、工地实习、认识实习等课外实习项目和担任助教等行为不予以加分。3、计算机等级考试在同一学年内通过,则予以“通过”处理。4、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分数参考值依次为:90、80、70、60、0分。补考或重修后及格的课程,按60分记载。第三章综合表现测评(25

3、%)(综合表现分由行为表现分(15%)和突出表现分(10%)两部分组成)第一项行为表现分行为表现由“日常行为基本分”和“扣分”两部分所组成。计算公式为:行为表现分=日常行为基本分(100分)—扣分。备注:扣分累计不超过100分,行为表现分乘以15%计入总分。第一部分:本部分适用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全体学生序号内容扣分(分/次)1学生平时上课迟到、早退22学生平时上课旷课43学生出现违反课堂纪律影响他人学习者4-84凡在学院抽查情况下学生旷课(含实验课的教学实习等)65凡在学院抽查情况下学生迟到、早退46学生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级会和学院规定参加的

4、集体活动,未请假而缺席或不提交调查报告107学生在要求参加出席并考勤的讲座和活动中,未请假而缺席38学生所在宿舍凡因宿舍脏、乱、差,在学校文明宿舍评比中不达标并上报学院5备注:1、凡出现以上情况的,学院可按其影响的后果地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2、凡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游行示威或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公安机关拘留者,行为表现分以0分计。3、开除党籍团籍处分者,行为表现分以0分计。4、受党内、团内或班级以上公开批评者,扣20分;受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扣50分;受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者,扣80分。5、在党内、团内受到上述同等处分者,参照此分执行。凡警告以

5、上处分者取消其下一年的评奖评先资格。第二部分:本部分适用于我院团委学生会全体人员、各级社团成员、各班班干部以及各年级级长。序号内容扣分(分/次)1学院主席团和各部门正部长在有要求出席的各类活动中,如:部长例会、迎新晚会等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32学院各部门副部长以及干事在有要求出席的各类活动中,如:部长例会、迎新晚会等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23各班班长,学委等班干部,出现不配合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如:通知不到位,考勤情况虚报瞒报等。5备注:1、凡出现上述情况,将直接影响其职务的最终考核评定,情况严重者可取消其个人和班集体的一切评优资格。2、凡出现以上情况,学院可按其影响

6、的后果地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第二项突出表现分突出表现分由“专业及创造能力加分”和“其他能力加分”组成。一、专业及创造能力加分内容1、学术科技类竞赛加分;2、体育运动类竞赛加分;3、专业等级考试加分;4、第二专业加分;二、其他能力加分1、组织管理能力加分;2、文体活动能力加分;凡有以下突出表现行为的予以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00分,乘以10%计入总分。如班级个人最高分不足100分,以实际分计算,如班级个人最高分超过100分,则按以下公式计算:备注:班级内两人或以上最高分超过100分,则超出部分的分数乘10%计入突出表现分。一、第二专业及其他加分1、

7、第二专业加分(只加一次)(1)辅修第二专业者,算出第二专业课程的总平均成绩(计算方式与“学业基本分”相同),计算结果按优、良、中、及格分别以15、12、10、8分算入突出表现分,总平均成绩不及格的不予以加分,但不影响评奖评优。A科成绩×A科学分+B科成绩×B科学分·····学业基本分=————————————————————————A科学分+B科学分+······(2)辅修第二专业课程总平均成绩≥90为优,≥80为良,≥70为中,≥60为及格。(4)参加、通过中华经典颂读不予以加分。2、在全国、省、市、校、学院学术报刊、会议上发表或者宣读论文者,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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