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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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用火作业分级、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用火作业。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的固定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二、引用文件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三、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1、用火作业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

2、、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2、易燃易爆场所本制度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四、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五、公司用火作业分级1.特级用火作

3、业48(1)在生产装置运行状况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级用火区域除外);(3)在24点至次日8点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级用火区域除外);(4)在运行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罐区防火堤内检维修;2.一级用火作业(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2)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3)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4)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和清洗区;(5)公司污水处理站、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区、冷却塔和公司隔油蓄水池、地

4、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7)公司液氯仓库和氯气房用火作业。3.二级用火作业(1)公司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2)公司生产工艺系统管网;(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储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7)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

5、配电间、办公室等);(8)固体产品包装区域、仓库、车库等禁火区;(9)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4.固定用火作业区是在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六、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1.特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48,经公司安环部长审核签字,安环部长不在时由安环部主管审核签字,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批准签发,生产副总不在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2.一、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安环部长审核签发,安环部长不在时由安环部主管审核签发

6、;3.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环部会同生产部进行初审同意,报分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七、公司用火作业安全措施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3.用火

7、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5.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72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区,每年检查认定一次。超过有效期的禁止用火。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较大设备应取上中下三个部

8、位分析,在设备外部用火作业,应对环境进行分析,分析范围距用火点不应小于10米范围,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在生产、储存、使用氧气的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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