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手册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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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手册培训目录一、交强险手册所涉及的内容二、交强险手册重点掌握要点交强险手册所涉及的内容一、法律法规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条款类《交强险条款》交强险手册所涉及的内容三、承保实务类1、《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2009版)》2、交强险有关问题问答3、《停驶机动车交强险业务处理暂行办法》4、《交强险费率方案(2008版)》及费率表5、《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52号)6、《车船税代收代缴实务规程》交强险手册所涉及的内容四、规

2、范性文件1、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保监厅函〔2009〕91号)2、《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公通字【2010】8号)3、《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127号)4、《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承保工作的紧急通知》(保监发【2010】46号)5、《关于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收入中提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0】17号)6、《关于加强异地承保交强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人保财险车电函〔2010〕36号)一、交强险手册所涉及的内容二、交强险手册重点掌握要点

3、法律法规类一、法律法规类《道交法》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道交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类一、法律法规类《道交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

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法规类一、法律法规类《交强险条例》1、总则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

5、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类一、法律法规类《交强险条例》1、总则第五条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法律法规类2、投保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第七条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

6、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法律法规类2、投保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法律法规类3、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

7、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法律法规类3、赔偿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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