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辅修会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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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消费税一、消费税基本原理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三、计税依据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五、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六、征收管理消费税与增值税的比较区别1.范围不同;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3.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4.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联系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1.消费税的概念

2、2.各国消费税的一般做法3.我国消费税的特点§1消费税基本原理一、消费税的概念简单地说,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一个世界性的税种,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开征了消费税。消费税在我国不同发展阶段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1950年“特种消费行为税”-1984年“产品税”-1988年“筵席税”-1989年“彩电和小轿车特别消费税”-1994年“消费税”。二、各国消费税的一般做法1.征税范围大多数国

3、家只选择一部分消费品课重税,课税面少收入多,如烟、酒、化妆品和金银饰品;少部分国家形式上对全部消费品课税,同时又对若干消费品规定免税。2.征收目的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差异,引导消费。3.计税方法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我国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较强的选择性;2.征收环节单一(卷烟除外);3.税率差别较大;4.实行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以及从价与从量结合的计税方法;5.税负可以转嫁,是价内税(零售环节除外);6.征税目的:调节收入差异,引导消费;增加财政收入。一、征税对象二、征税范围三、征税税目四、消费税纳税人五

4、、消费税税率§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征税对象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如汽油、柴油。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二、征税范围(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代征)(四)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纳税人

5、以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汽车轮胎8.摩托车9.小汽车1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13.木制一次性筷子14.实木地板12.游艇三、征税税目与税率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56%;40%;36%;30%;25%;20%;15%;12%;10%;9%;5%;3%;1%。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0.5元/斤;250元/吨;220元/吨;0.8-1.4元/升复合计税税率:上述两种方式的组合几种应

6、税消费品税目税率说明一、烟1.卷烟甲类卷烟:56%加0.6元/条(生产环节)乙类卷烟:36%加0.6元/条(生产环节)批发环节5%2.雪茄烟36%3.烟丝30%二、酒及酒精1.白酒20%加0.5元/斤2.黄酒240元/吨3.啤酒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4.其他酒10%5.酒精(酒精度大于95度)5%三、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2.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不是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10%四、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

7、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另有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1.生产销售除金银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2.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具体包括: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时,由委托方交税。特殊规定1.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纳税人将应税

8、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的最高税率征税。三种计税方法适用范围计税公式1.从价定率计税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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