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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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办行[2007]115号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实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豫财行字〔1996〕第2号)同时废止。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

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

3、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oo八年

4、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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