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泉解读《工伤保险条例》修订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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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泉解读《工伤保险条例》修订部分兰泉解读《工伤保险条例》修订部分作者孙斌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条例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一定的修改,而与《社会保险法》涉及的工伤保险内容基本相同。该条例应当规定的相关程序在修订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待下次修订时进一步完善或者制订专门文件对工伤保险的相关程序进行规范、细化。新条例与旧条例相比有以下修改补充:  一、扩大了用人单位、职工的范围  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范围仅包括阿各类企业或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将用

2、人单位的范围扩大,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纳入用人单位的范围。6兰泉解读《工伤保险条例》修订部分兰泉解读《工伤保险条例》修订部分作者孙斌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条例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一定的修改,而与《社会保险法》涉及的工伤保险内容基本相同。该条例应当规定的相关程序在修订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待下次修订时进一步完善或者制订专门文件对工伤保险的相关程序进行规范、细化。新条例与旧条例相比有以下修改补充:  一、扩大了用

3、人单位、职工的范围  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范围仅包括阿各类企业或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将用人单位的范围扩大,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纳入用人单位的范围。6上述用人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纳入职工的范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同《社会保险法》规定一样,不受《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二、将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侵害的责任细化,扩大交通工具的范畴  新条例保留了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侵害认定为工伤的内容

4、,但与旧条例相比将责任细化。具体表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如员工负主要责任将不认定为工伤,而无责任或者负同等责任将认定为工伤。该规定的实施将使受交通事故侵害员工为了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将不得不在工伤认定之前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新条例将交通工具的认定范围扩大,包括机动车、轻轨、地铁、客运轮渡、火车等。  三、故意犯罪、吸毒不认定为工伤  旧条例公司司机如犯有交通肇事罪将不认定为工伤,新条例由于强调犯罪主体的主观意识,将故意犯罪不纳入工伤范畴,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将认

5、定为工伤。  吸毒行为造成的伤害同《社会保险法》规定一样不纳入工伤范畴。  与《社会保险法》不同的是,新条例没有规定不认定为工伤情形的第四项,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旧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争议较大,劳动行政纠纷较多,新条例对其进行了删除。  四、工伤认定时间缩短,工伤认定时效规定了中止情形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由原有的60天内改为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在工伤认定中如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

6、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诉讼,有关部门对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否构成故意犯罪的刑事判决等),工伤认定时效应当中止,待上述结论明确后恢复工伤认定时间的计算。  五、明确了再次鉴定、复查鉴定的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伤残等级的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时间与初次鉴定时间相同,而旧条例由于没有规定具体时间鉴定结论往往出现滞后的状况。  六、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期间工伤治疗费用的处理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7、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七、用人单位承担的哪些费用改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新条例将原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工伤一至四级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提高了3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五至六级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提高了2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七至十级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

8、准分别提高了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一次性伤亡补助金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确认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新条例明确了上述内容,以2009年数据计算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约为34万元。希望该规定向双倍工资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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