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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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  保障残疾人权利,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残疾人的受教育权是残疾人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对于残疾人融入社会,充分、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具有基础性、关键性的作用。为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推动特殊教育发展,教育部于2010年正式启动了《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现就送审稿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修订的必要性和思路  1994年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第16

2、1号国务院令,以下简称:《条例》),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的发展,法治环境的变化,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残疾人教育的重大决策,为修订条例提供了坚实基础。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特殊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形式予以专门规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支持特殊教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近年来,各级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残疾人教育

3、地位作用、保障条件等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修订《条例》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相关上位法的修订,对修订《条例》提出了迫切要求。《条例》的上位法之一--《残疾人保障法》于2008年进行了修订,其中将“着重发展义务教育”修改为“保障义务教育”,完善了残疾的范畴。《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做了全面修订,明确将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作为对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形式。这些法律规定的变化,需要修改《条例》,予以回应和具体化。2007年我国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其中提出的有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的原则与理念,也需要在《条例》中予以相应体现。  (三)残疾人教

4、育实践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对修订《条例》提出了客观需求。当前,我国教育已处于新的发展阶段,但与其他教育相比,残疾人教育的发展还相对比较薄弱。现实中残疾人教育还存在着教育理念相对滞后,残疾学生入学特别进入普通学校比较困难,特殊教育资源不足、分布不均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保障机制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数量、质量不能满足要求,待遇和地位偏低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亟需通过修订《条例》予以回应,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的法律制度。  为做好修订工作,修订草案起草过程中遵循了以下思路,即:以《条例》的现有条文为基础,主要进行补充、修改和

5、完善,根据实践的发展和解决问题的需要,重新安排《条例》的章节结构和条文次序,突出理念更新、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创新。在章节结构上,将《条例》中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等4个章节,合并调整为“普通学校的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的教育”2章。专设普通学校的教育一章,集中对普通学校做出规定,以突出融合教育的导向,反映残疾人教育的时代特征。在具体条文上,着重整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保证多数条款,与《条例》、《残疾人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教育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文件都有关联,根据实践需要新增少数条款,在突出体制机制

6、创新的同时,兼顾法律制度、政策措施的连续性与承接关系。  二、关于送审稿主要问题的说明  送审稿共分:总则、普通学校的教育、特殊教育机构的教育、特殊教育教师、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等7章、50条。现将修订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残疾人教育的范围。送审稿根据《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教育的对象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不同类型的残疾人(第二条),将残疾人教育的概念,由传统的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和智力残疾,实践扩展到脑瘫、孤独症、自闭症、多重残疾等残疾类型,实现了对残疾人教育的全覆

7、盖。  (二)关于残疾人教育的实施方式。送审稿规定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所有残疾人,坚持融合教育原则,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第四条),突出融合教育的导向。目前我国残疾人教育由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分别承担,并以普通学校为主。但是在社会甚至是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的观念中,认为残疾人教育就应当由特殊教育学校承担,还占主导地位,对普通学校的职责认识不明确。实施融合教育,将残疾人学生全面纳入普通学校,更有利于残疾人全面发展、融入社会,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这既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要求,也为我国残疾人教

8、育的实践所证明,应当成为今后我国残疾人教育的主导方向。因此,送审稿在“普通学校的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的教育”两章,分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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