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ID:40248043

大小:22.68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29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_第1页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_第2页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_第3页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_第4页
资源描述: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仪表联锁系统的管理,保障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生产车间、仪表维保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第三条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参照GB50093-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第四条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检维修参照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1-2004)执行。第五条  DCS、ESD、PLC的安装与调试参照SH3521-99《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执行。第六条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仪表设备

2、的检定参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汇编》执行。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保障部电仪班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工厂内仪表联锁的管理,制定工厂联锁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相关单位及维修公司的联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中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方案审核,参与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选型及工程竣工验收。第八条  电仪班班长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电仪班仪表组长实施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管理、技术管理、使用管理。第九条  电仪班仪表组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维护、特护、检修工作。并负责联锁设备管理、技术资料管理、使用维护管理。第三章  联锁

3、保护系统的修改、切除、恢复、取消第十条  关于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联锁保护系统的方案、联锁设定值、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若确因生产需要修改的由提出修改单位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修改工作票》,说明修改原因、技术方案,保障部门、生产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第十一条  关于联锁保护系统的停用、恢复。严禁随意停用、恢复联锁保护系统。(一)因工艺生产或设备维修需要临时停用(8小时内恢复)联锁保护系统。由『申请单位』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恢复工作票》。经保障部门、生产车间负责人、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实施。(二)因工艺原因或设备原因

4、需要长期(8小时以上)或重要机组仪表设备,停用联锁保护系统。由工艺车间办理《联锁保护系统长期停用工作票》,经生产车间负责人、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人、保障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三)临时、长期等各类工作票填写内容:应认真详细填写所停用联锁回路名称、仪表位号、停用主要原因、停用时间及恢复时间、操作及监护人、工作内容、应急方案、防范措施。(四)恢复停用“8小时以内”的联锁保护系统的回路,由工艺车间、仪表维修单位联合确认后方可投用。(五)恢复停用“8小时以上”的联锁保护系统的回路,经生产车间负责人、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人、保障部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

5、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投用。(六)装置开停工期间,如开停工方案、操作手册中已注明需要临时停用的联锁保护回路,可根据开停工方案、操作手册中的要求临时停用联锁保护回路,不需办理工作票。紧急工况下,在处理临时突变事故时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先临时停用联锁保护回路,但必须做好必要的保护措施,事后立刻补办《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恢复工作票》。(七)在装置周期性停工检修后,保障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工艺车间、维修车间须根据《联锁保护系统定值表》,对联锁保护系统设定值进行联合审核、确认。对须变更相关数据须在《联锁保护系统联锁动作确认单》上共同认可、会签。并备案

6、在《联锁保护系统定值表》上。(八)关于联锁保护系统的取消。因工艺变更、设备改造等原因而长期不用的联锁保护回路可予以取消,但必须严格取消手续。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说明取消的回路名称、取消原因、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办理《联锁保护系统长期停用工作票》,经生产车间负责人、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人、生产技术部门、机动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第十二条  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停用、恢复、取消工作的实施由生产车间、仪表维保单位负责。实施过程中应遵照下列原则:(一)工作票原则。严禁无票作业。(二)离线原则。不得在线(指装置正常运行时联锁投入情况下)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取消

7、工作。(三)预案原则。在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停用、恢复、取消工作前,实施单位必须做好预案、(生产车间做好生产应急预案),说明工作步骤、可能产生的影响、注意事项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实施过程中,工艺、仪表要密切配合,工作完成后,双方要签字确认。(四)即时归档原则。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切除、恢复、取消工作完成后,要将有关资料立即归档。第四章  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第十三条  生产车间、仪表维保单位要建立联锁保护系统特护制度。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特护设备、维修保养进行检查考核。第十四条  联锁系统动作设定值数据表,必须齐全准确。生产技术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