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权力清单201304

福建省教育厅权力清单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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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教育厅权力清单(共99项)一、职权种类(7类)1、行政许可(6项)2、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3、行政处罚(35项)4、行政确认(12项)5、行政征收(1项)6、行政监督检查(19项)7、其他行政行为(25项)二、职权明细(一)行政许可(共6项)1、"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核执法依据"(发展规划处)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3、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项目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核或审批(含高等专科教育和

2、非学历高等教育、中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对外合作处)4、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高等教育处)5、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对外合作处)6、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办(对外合作处)(二)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1、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总量及分校招生计划审批(发展规划处)7(三)行政处罚(共35项)1、违反规定举办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2、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违反规定招收学员、学生的(学生工作处、

3、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3、非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学生工作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基础教育处、人事处、高等教育处)4、擅自分立、合并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规划处)5、擅自改变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发展规划处)6、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发展规划处)7、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的(发展规划处)8、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发展规划处)9、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

4、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发展规划处)10、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发展规划处)11、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挪用办学经费或者举办者虚假出资的(发展规划处)12、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发展规划处)13、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教学条件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发展规划处)14、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7(发展规划处)15、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发展规划处)16、民办

5、高等教育机构侵犯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发展规划处)17、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发展规划处)18、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未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材料不真实的(发展规划处)19、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发展规划处)20、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出资人非法取得办学回报的(发展规划处)21、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发展规划处)22、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不依照《民办教育

6、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发展规划处)23、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的(发展规划处)24、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不确定各类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确定的比例执行的,或者将积累用于分配或者校外投资的(发展规划处)25、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对外合作处)2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对外合作处)27、中外合作办学者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对外合作处)28

7、、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对外合作处)29、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7对外合作处)30、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对外合作处)3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的(对外合作处)3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对办学结余进行分配的(对外合作处)33、对违反规定招收外国中小学生或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的(对外合作处)34、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事处)3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事处)(四)行政

8、确认(共12项)1、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的确认(学生工作处)2、普通高校在校港澳台学生转学的确认(对外合作处)3、高等学校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本科生、进修生、旁听生等资格的确认(对外合作处)4、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签署合作意向书或协议确认(对外合作处)5、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及省属普通中学教师等系列、设区市普通中学部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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