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解三至五章

精解三至五章

ID:40878338

大小:140.50 KB

页数:43页

时间:2019-08-09

精解三至五章_第1页
精解三至五章_第2页
精解三至五章_第3页
精解三至五章_第4页
精解三至五章_第5页
资源描述:

《精解三至五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三章:杂项之概要节一:序文已依其等自性说毕五十三相应法:心与诸心所。如今只取心,再依受、因、作用、门、所缘及依处分析。虽然《阿毗达摩论》分辨了八十九(或一百廿一)种心,它们整体只被视为一法或一种究竟法,因为它们都有相同的特相,即识知目标(所缘)。然而,各个五十二心所法则被视为个别之法,因为它们各有不同的特相。如是一共有五十三相应名法。只取心:直译巴利文cittuppada则是‘心之生起’。在其他情况里,它是指心及其相应心所整体,但在此只是指心本身。无论如何,当知心必定和其不可分离的心所同时发生,而其心所,则是分析与分类心的依据。

2、受之概要:于受之概要,首先,受有三种,即:苦、乐、不苦不乐。另者,受亦可分别为五种:乐、苦、悦、忧、舍。如我们所见,受是遍一切心心所之一,有受用目标之‘味’的作用。由于每一心都必定会与某种受相应,所以在分类心时,受是一个重要的依据。在这一篇里作者着重于把一切心依其相应的受来分类。受可以依三分法或五分法分别。当只纯粹依其感受来分析时,受有三种:苦、乐、不苦不乐。在这三分法里,乐受包括了‘身体的乐受’和‘心的乐受或悦受’两者;而苦受则包括了‘身体的苦受’和‘心的苦受或忧受’两者。当受依‘根’分析时,它则成为五种。这五种受称为根,因为在

3、感受目标方面,它们作为其相应法的主人或支配该些相应法。在采用五分法时,三分法的乐受则分为乐受与悦受,前者是身受,后者是心受;三分法的苦受则分为苦受与忧受,前者是身受,后者是心受;不苦不乐受亦即舍受。在经中,有时佛陀也只说受为两种:乐与苦。这是一种隐喻式的分析法,把无可指责的舍受包括在乐受之内,以及把应受指责的舍受包括在苦受之内。佛陀又说道:‘所感受的都是苦。’(《相应部》36:11/iv,216)这句话里的苦并不是指狭义的苦受,而是指广义的苦,即一切有为法(因缘和合而成之法)无常则苦。乐受的特相是体验可喜的触所缘;作用是增长相应法

4、;现起是身体之愉乐;近因是身根(即身净色)。苦受的特相是体验不可喜的触所缘;作用是减弱相应法;现起是身体遭受痛苦;近因也是身根。悦受的特相是体验(自性)可喜或造作至可喜的所缘;作用是体验所缘之可喜;现起是内心愉悦之状态;近因是轻安。忧受的特相是体验(自性)不可喜或造作至不可喜的所缘;作用是体验所缘之不可喜;现起是内心遭受痛苦;近因是心所依处。舍受的特相是被体验为中性;作用是不增长亦不减弱相应法;现起是平静的状态;近因是没有喜的心(即喜不相应之心)。依心分类(五受法):在它们当中,善果报身识是唯一乐俱之心。同样地,不善果报身识是唯一

5、苦俱之心。有六十二种心是悦俱,即:(一)十八种欲界心:四贪根心、十二欲界美心、及两个无因心,即悦俱推度心与生笑心;(二)四十四种属于初、第二、第三、第四禅的广大与出世间心(12+32)。只有两种与嗔恚相应的心是忧俱。其余五十五种心是舍俱,六不善心:四个贪根及两个痴根;十四无因心;十二欲界美心(善、果报与唯作各有四种);三个第五禅心;十二个无色禅心;八个出世间心,即属于第五禅的道心与果心。总结:受可分三种,乐及苦与舍。加上悦与忧,则成五种受。乐苦各于一,忧则于二心,悦有六十二,其余五十五。当知除了乐俱与苦俱的身识之外,双五识的其余四

6、对都是舍俱。《殊胜义注》解释,于眼、耳、鼻、舌四门,当属于所造色的目标撞击也属于所造色的根门时,其撞击力并不强,就有如把四团棉花放在铁砧上,再以另外四团棉花敲打它们。因此,所产生的受是舍受。然而,于身门,其目标是四大界中的地、火、风三大。如是,当该目标撞击身净色时,其撞击力则十分强大,且扩展到身体的四大。这就有如四团棉花受到铁锤敲击:铁锤透过棉花,再重击铁砧。当目标是可喜所缘时,生起的身识是善果报心,而其相应身受是身之乐受;当目标是不可喜所缘时,生起的身识是不善果报心,而其相应身受是身之苦受。虽然看来眼识等其他四种根识,像是也能与

7、乐或苦受俱行,《阿毗达摩论》认为这些首先生起的根识,必定是与舍受俱行。在与这些根识生起于同一心路过程的速行心,以及随后生起而缘取同一目标的意门心路过程里,即能对可喜的颜色、声、香及味生起心的乐受(即:悦受);或对不可喜的颜色、声、香及味生起心的苦受(即:忧受);或以中舍或不执着的态度对待目标而生起舍受。然而,这些都是心之感受,并不是身之感受,而且是在眼识、领受、推度、确定等根识过后才生起,而不是与首先生起的根识相应。当生起于速行的阶段时,这些受即会与善或不善心相应;然而,于阿罗汉心中生起的悦受及舍受则与唯作心相应。因之概要:于因之

8、概要当中,因(或根)有六个,即:贪、嗔、痴、无贪、无嗔及无痴。一切心会依据它们的‘因’或‘根’而分类。在经中,巴利文hetu用以表达广义的‘原因’。它与‘缘’是同义词,且常连成一词;它代表任何作为其他事物的因之法。然而,在《阿毗达摩论》里,因是专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