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ID:40951057

大小:37.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8-11

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_第1页
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_第2页
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_第3页
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_第4页
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安徽省司法厅文件安徽省人事厅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司发〔2006〕71号各市司法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人事厅二○○六年十二月一日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则安徽省司法厅文件安徽省人事厅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

2、司发〔2006〕71号各市司法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人事厅二○○六年十二月一日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则安徽省司法厅文件安徽省人事厅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司发〔2006〕71号各市司法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3、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人事厅二○○六年十二月一日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则安徽省司法厅文件安徽省人事厅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司发〔2006〕71号各市司法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安徽省司法厅  

4、  安徽省人事厅二○○六年十二月一日安徽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执业律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推进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律师人才队伍,更好发挥律师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全省律师工作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第二条 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一级律师、二级律师。第三条 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

5、有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第四条 在律师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五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律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律师执业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从事律师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外省专业技术人员。第六条 已取得非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第三章 基本条件第七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律师执业纪律;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律师执业活动。第八条 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在律师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并认真完成规定的法律援助任务;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第九条 获得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并取得省司法厅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第四章 申报条件第十条 学历、资历条件(一) 一级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二级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二)二级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三级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

7、业工作满2年;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三级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律师工作满20年,取得三级律师资格满5年。第十一条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者符合免试条件。(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三)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律师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第五章 工作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第十二条 一级律师申报条件申报一级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

8、件第七、八、九、十、十一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 工作能力条件具有系统、广博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法学理论研究及法制建设与发展现状;了解国内外律师业务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能够承办律师工作中重大、疑难以及新类型的案件和业务项目;具有组织、领导律师业务领域课题研究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能够独立指导律师开展业务,能够承担律师业务培训任务。(二)工作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文学艺术二等奖1项以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