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ID:40951562

大小:22.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8-11

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_第1页
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_第2页
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_第3页
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调动广大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政府设立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以下简称“职工创新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条件不具备时可空缺),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20项;参评奖若干。第四条职

2、工创新成果奖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基层一线职工,突出重点行业和产业,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第二章 评选范围及条件第五条职工创新成果奖评选范围:(一)设备、工艺改造中的创新成果;(二)新材料、新产品开发应用中的创新成果;(三)研发新工具,改进操作方法中的创新成果;(四)推进节能、减排中的创新成果;(五)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中的创新成果;(六)其他生产技术领域中的创新成果。第六条职工创新成果奖申报条件:特等奖:创新成果在国内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显著,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成果经济增加值达到或超过500万元

3、。一等奖:创新成果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成果经济增加值达到或超过200万元。二等奖:创新成果在市内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促进单位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等奖:创新成果在本单位生产技术领域具有独创性,促进了单位技术进步,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参评奖: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经济应用价值,被本单位采用推广。第三章 评审机构及程序第七条职工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组织实施,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和专家评审委员会。第八条职工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主要负责评选

4、申报、创新成果初审、聘请专家评委等;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评审,提出职工创新成果奖获选建议名单。第九条职工创新成果奖建议名单提交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审核后,报请市政府批准。第十条申报职工创新成果奖人员,应按规定要求填写《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料,由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通过县(区)、产业工会向职工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办公室申报。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申报:(一)已列入市科学技术奖申报评选项目的;(二)创新成果有权属争议,且申报时尚未解决的;(三)创新成果完成人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论的;(四)创新

5、成果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第十二条职工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由材料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估、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四个阶段组成。具体评审方式,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视申报项目情况决定。第十三条拟授奖项目在市级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对拟授奖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职工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办公室反映,并附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职工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办公室在接到反映后,应及时与有关方面核实,并提出解决意见,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第四章奖励形式及资金来源第十四条获得职工创新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6、获得参评奖的,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牵头人,可按照有关规定授予“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其中获得特等奖的项目牵头人同等条件下可作为“合肥市劳动模范”候选人优先推荐;其他获奖个人由市总工会授予“金牌职工”荣誉称号;对获奖的技术工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或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证书。第十五条职工创新成果奖奖励标准:特等奖奖金5万元;一等奖奖金2万元;二等奖奖金1万元;三等奖奖金5千元。职工创新成果奖奖励和评审经费由市财政从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列支。第十六条获得职工创新成果奖的,其所在单位可给予相应奖励。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弄虚作

7、假、剽窃他人创新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职工创新成果奖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通报有关部门;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第六章附  则第十八条职工创新成果奖为荣誉奖励,不作为该成果权属依据。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合肥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5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