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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11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办理指南一、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二、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三、 申请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四、申请资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资料(不包括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一)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函;(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审核意见; (五)建设项
2、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意见(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六)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建项目除外);(八)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办法:准备齐全相关资料,直接提交到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开平市卫生局服务窗口申请登记六、办理程序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七、办结时限:(一)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报资料,材料不全给予补正,然后决定是否受理:如逾期未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予受理的退回并说明理由;(二)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
3、2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以下时间除外:1、专家评审时间不列入许可时间内;2、首次评审需要申请单位整改的,评审时间以原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整改情况实际所需时间计算。(三)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单到我局受理窗口领取相关审批意见。八、受理部门:开平市卫生局九、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十、办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十一、办理地点: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平市卫生局服务窗口十二、咨询电话:0750——2208267、2208268十三、投诉电话:0750——2290250十四、查询网站:暂未建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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