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取得、变更、延续及注销流程

采矿权取得、变更、延续及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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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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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矿区范围的划定申请和审批依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一)矿区范围的申请采矿权申请人应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2)地质工作概况;(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

2、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形图为底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2、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矿山企业应提交有资格的地勘单位在探矿权有效期内编制的地质报告、储量评审认定书。3、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4、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内容进行初审的意见函。5、企业名

3、称预先核准登记书。(三)审批开发科收到窗口转来的资料后,送有关科室进行会审,相关科室在2个工作日内将会审意见及资料返回开发科,开发科将会审意见进行汇总,提交局务会审定。批复后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批复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同意开采的矿种、储量及矿区地理位置;2、以国家标准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标明坐标的拐点数及开采深度);3、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意见和要求(包括矿山建设规模,矿山预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综合回收、是否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方面的要求);4、矿区范围预留期限;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审批意见须及时送申请人,抄送

4、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等。(四)矿区范围预留期限矿区范围划定后各级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该区域不再受理新的采矿权、探矿权申请。矿区范围预留期:大型矿山不得超过3年,中型矿山不得超过2年,小型矿山不得超过1年。二、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做的主要工作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办理营业执照;并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经发证机关组织专家审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规定程序提交审查认定;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须由合法的评估机构对采

5、矿权价款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矿区范围划定后,采矿权申请人,应每半年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通报矿山建设项目和企业设立的有关进展情况。采矿权申请人逾期不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未领取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申请,矿区范围不予保留,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该矿区范围内受理其他采矿权的申请。三、采矿登记(一)采矿权申请人应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将采矿登记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以地质地形图或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3、

6、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书及地质资料已汇交的证明;4、有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发证机关审查意见。包括以下内容:矿山位置、地形、地貌,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等;矿区范围、开采矿种、设计利用储量、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经济论证及确定的方案。5、营业执照;6、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7、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还应交采矿权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8、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及环保、水保部门的审批意见;9、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10、矿山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11、县级登记管理机关的初审意见。(三)审批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应自收到登记资料40日内(资料不全或需进行补充和修改的时间除外),经局务会审定后作出是否同意办理采矿登记的决定。同意登记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通知采矿权申请人交纳有关费用后,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同意登记的,说明理由将申请登记资料退回。四、通知和公告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告,并可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五、变更登记1、矿区范围

8、变更矿区范围:参照采矿登记程序办理。2、主要开采矿种变更:参照采矿登记程序办理。3、采矿权人变更(1)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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