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风险---财务风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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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风险案例一、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案例简介:2000年,造假历史悠久的郑百文公司遭到证监会的处罚。据查,郑百文在上市前就采取虚提返点、少计费用、费用跨期入账等方法需增利润,并据此制作了上市公司的申报材料。上市后三年一直采取虚提饭点、费用挂账、无依据冲减成本费用等手段虚增利润。据悉,为激励员工,郑百文公以“实现"销售收入为考核指标,完成指标者封为副总,可以自配轿车。结果各销售网点为完成指标,不惜购销倒挂,商品大量高进低出,最终关门歇业,留下4亿多元的未收账款。而任职几年的分公司经理,却开上了属于自己

2、的价值上百万的宝马轿车,住上了价值几百万的豪宅。案例分析: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郑百文的内部控制严重缺乏,因此也给其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郑百文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缺乏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1)销售网点负责人为了增加销售额而搞购销倒挂,竟然没有人察觉和制止,说明其在销售定价方面的控制是相当薄弱的。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14销售与收款(施行)》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并予以执行。在该案例中,销售网点的负责人明显违背销售定价的规律,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内部监督制约机

3、制,使其可以损坏公司利益而中饱私囊。(2)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的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在案例中,由于没有建立涉小的审批和控制制度,许多形式上销售出去的产品实际上其款项的收回存在重大疑问,根本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条件,不应该确认为收入。此外,对于郑百文留下了4亿多元的未收账款,在其内部控制如此薄弱、盲目扩大销售额的条件下,这笔庞大的未收账款究竟能收回多少实在难以预料,这将导致验证的资产和收入的虚增,最终将企业拖进了严重亏损的境地。二、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案

4、例简介:据2010年10月5日14的《新闻晨报》报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480万元人民币的元北京市第六市政工程公司水电工程处主人沈某实行,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2月至10月,沈某在担任北京市第六市政工程公司水电工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用向他人索要的空白合同及空白商业零售专用发票伪造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虚构了水电工程从北京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购买价值382.6万元电力电缆的事实,并指令保管员填写虚假的材料入库验收单,又用

5、写有187万元和195.6万元的两张空白发票平账。在此期间,沈某还分别将其所在单位共计358万元的两张转账支票转入其女友刘某的个人股票账户内,用于个人炒股和购买房产、汽车等,案发后退回及追缴人民币141余万元、港币130余万元。案例分析:从本案可以看出,沈某之所以能够贪污挪用公款达840万元,除其自身政治道德因素外,还表明在该市政工程公司的采购和付款流程内部控制中存在严重的缺陷:(1)电力电缆的请购、审批和实际采购全由沈某一个人完成,没有达到前述不相容职务相互牵制的要求,为虚假采购创造了空间。(2)采

6、购和验收没有形成牵制。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不能同时兼任货物验收工作,否则可能造成采购人员购买劣质材料。本案例中虽然采购任何验收人为两个人,但是由于保管员受到沈某牵制,实际上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两者根本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导致采购与验收如同一个人执行,从而产生了虚假的材料入库。14(3)在采购的最后环节,即应付账款的控制上对于入账凭证的审核不严密造成应付账款的入账依据不真实。沈某是用两张空白发票平账,可能是由于会计部门在审核该应付账款入账依据时没有审核这两张发票的真实性或者会计部门也受沈某一人控制,造

7、成虚假应付账款。(4)该公司的支票管理也存在漏洞。在支票支出时,必须有经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必要凭证作为书面依据,在支票上写明收款人和金额,且由专人签发。在本案例中,沈某两张转账支票转入个人账户时,没有提供任何支票支出所需的任何有效书面证据,造成公款变成私款。三、工资与薪金循环内部控制案例简介:据2000年11月13日网易新闻频道报道,上海某公司出纳员周某“生财有道”,伪造虚假职工工资单,侵占公款5万元。1998年,周某进入上海某服饰公司当上出纳员。平时,周某出手大方,千把块的工资是在满足不了需求。于是,

8、上班不足半年的周某利用职务之便,从1998年12月开始伪造工资单,给职工的工资加上20至40元不等,将增加的数额占为已有。他给辞退人员也编造工资单,然后将工资单上的钱款悉数装进自己的腰包。至1999年10月,周某每月作案一次,最多一次竟私吞1万多元。期间,曾有公司会计发现账面不平而提出疑问,单周某以“业务不熟,算错了”14为由蒙混过去。2000年10月,公司做工资分析表时,才发现了周某侵占公款的事实。上海市闵行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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