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案例提醒八个问题

八个案例提醒八个问题

ID:41528966

大小:56.67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8-27

八个案例提醒八个问题_第1页
八个案例提醒八个问题_第2页
八个案例提醒八个问题_第3页
八个案例提醒八个问题_第4页
资源描述:

《八个案例提醒八个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八个案例,提醒八个问题一、欠据一位债权人向一家酒吧催要酒水钱未成找到经办人,经办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出具了一份酒吧欠债权人66865元酒水钱的欠据,并载明了还款时间。到期后债权人将出具欠据人请上了被告席。出具欠据人答辩,我没有拿你酒水,我也没有欠你钱。法院认为:该欠据是有效的债权凭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判决原告胜诉。出具欠据人直呼“冤枉”。【后话】既然没有收人家货物,又没有欠他人钱款,那么,要你以自己的名义写欠据干嘛?二、信函一位律师为一家企业发了一份借款催讨函,对方未予理睬。不久

2、,该企业以票据不当得利为由,要求相对人返还不当得利款300万元,向法院起诉。相对人辩称,没有借款,也不是不当得利,而是企业应收款,提供了应收款事实的证据,并形成了相互关联、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法院判决,本案不具备不当利的构成要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后话】法官问原告,你发律师函说是借款,现在起诉时称是不当得利,到底是什么款项?你自己先搞清楚,原告语塞。三、收据一个水电安装施工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水电安装结算总价款230余万元,工程承包施工人辩称工程款已基本支付了呀,可由于时间久了,收款凭证不齐全

3、,有的只是自己记账没有对方签名,有的是现金支付没有收据,一时手忙脚乱了,对此赶紧召来工程原会计、出纳,翻开零乱不全的账簿,东寻西找,临时抱佛脚搜集收付款凭据。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对来往款项的单据当庭举证、质证和法院认证,然后确定工程结算款数量,扣除原被告认可的已支付款外,作出被告再支付给原告70余万元工程款的判决。工程总承包施工人说,幸好绝大部分收款凭证还在,否则还要再一次全额支付水电安装工程款了。【后话】证据就是事实。对于过去了的事实,司法机关只能凭有效证据加以确认。法律所称的以事实为依据,实际

4、上就是依证据为依据。财务收支的单据,在一定的层面上说就是金钱。尤其是建设工程往来款数额大、内容多、周期长。因此,搜集、整理和保存证据,特别是收、付款单据更显重要。四、约定有一份双方签订的钢管、扣件等财产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日期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一年以上按合同执行。该案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中,根据这条约定计算,租赁费用标的额竟增加了39万余元。现该案正在审理中,法院是否支持原告诉请尚未尘埃落定,这项约定,是否合法有效姑且不论,但不合情、不合理则是肯定的,对承租人非常不利也是十分清楚的。然而,作为

5、承租方的直接利害人缘何在签订合同时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呢?【后话】恐日后无凭,特立此承照。这是前辈人写契约目的之真实写照,与目前签具各类合同的初衷依然是相同的、适用的。在此,提醒合约签订人或经办人,在签订合同中,当敲定双方责、权、利条款的具体约定时,必须立足已方,咬文嚼字,反复推敲,力求争取权利、减轻义务、防止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责任。五、审计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后生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结算以审计为准,审计后一个月付款。可是,总承包人以发包人无款可付为由,在工程零星项目未全部完工、

6、工程价款结算未经审计的情况下,就诉诸法院,以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文件为依据,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4000余万元。法官释明,原告的工程决算不能作为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本工程应当进行司法审计,以审价为依据确定工程价款的数额。如果原告不提出申请,原告将会因诉讼证据不足,举证不能,所举证据不能足以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是成立的而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承包人完成了建造房屋的义务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理由完全正当,发包人哪有不支付工程款之理?法院怎能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的施工人不理解。经法官再三释明,总承

7、包施工负责人最终接受了司法审计的建议,从而法院作出了按审计结论数额确定了被告应当支付工程价款的判决。【后话】审计后付款是合约双方的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施工合同价款结算以审计为准是解决和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价款的必由之路(特殊情况例外)。工程竣工后工程实际造价未经作为权威中介机构的审计部门审计,发包人怎能接受承包人以其自行编制的结算文件为准的工程造价数额呢?法院又怎能以原告的结算文件为依据进行判决呢?六、节点有一个承包人垫资施工工程,合同对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作了约定:承包人施工至

8、土0.0010层结构封顶后,发包人支付进度总报价80%的进度款。可是,当承包人施工至9层时,因其无款继续垫资,向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又未果的情况下,承包人竟停止施工且提起了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民事诉讼诉。诉讼期间,发包人辩称:按合同约定未到付款期限节点不应付款,同时提起了承包人延误工期要求其赔偿的反诉。判决结果:驳回原告起诉,赔偿被告工程延误的违约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承包人的“法律”,其约定就是双方的行为准则。未按约履行约定义务就是违约,违约人就应当向相对人承担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