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释意23文库

合同法释意23文库

ID:41583610

大小:58.86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8-28

合同法释意23文库_第1页
合同法释意23文库_第2页
合同法释意23文库_第3页
资源描述:

《合同法释意23文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合同法释意23——32第二十三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冇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冇约定的除外;(二)耍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释义】本条是对承诺到达时间的规定。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因为超过承诺期限,则要约失效,在此期限内作出的承诺才是有效的承诺。要约没冇规定承诺期限的,如果是口头要约,则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必须即时承诺才冇效。口头发出的耍约包括•双方面谈提岀的耍约和在电话交谈

2、中提岀的耍约,对丁•这种口头耍约,如当时不立即表示接受,则在谈话结束后,该项口头要约即不复存在。如徳国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对向在场人发出的要约,应立即作出承诺。一方用电话向另一方发出要约的,亦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56条规定:“对话为要约者,非立时承诺,即失其拘束力。”根据解释,对话间的要约,他方承诺与否木可立时决定。故必立时承诺,始生拘束力,否则契约不能成立。这是没冇其他条件的。《联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立与徳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有些不同,公约第18条中规能:“对口头发价必须立即接受,但情

3、况有别者不在此限。”通则第2.7条中也规定:“对口头耍约必须立即做出承诺,除非情况另冇表明。”“悄况冇别者”、“悄况另冇表明”所指何意?是指要约人在口头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等情况,如在口头要约中说:“请在3日内答复”。木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当事人另冇约定的”,不仅指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也指事先约定好的情况。耍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如果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如何确立承诺的期限?国外法律有些类似的规定。徳国民法典第147条中规定:"对向非在场人发岀的耍约,只能在通常情况下可预期到达的时间内作出承诺。”以“在通常悄况下可预期到达的”

4、时间作为承诺期限。意大利民法典第1326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人确定的期间内或者根据事务的性质或根据惯例在通常所需的必要期间内到达要约人处。”以“根据事务的性质或惯例在通常所需的必要期间”作为承诺期限。我国台湾“尺法典”第157条规定:“非对话为要约者,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时期内,相对人不为承诺时,其耍约失其拘束力。”以“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时期”作为承诺期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8条规定,要约中如未规定时间,应“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送达要约人,“但须适当地考虑到交易的悄况,包括发价人所使用的通讯方法的迅速程度”。

5、《国际商事介同通则》第2.7条屮的规定与公约的规定相仿:“如果未规定时间,应在考虑了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要约人所使用的通讯方法的快捷程度的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承诺。”这些规定虽不尽一致,但都考虑了做出承诺所需耍的合理的期间,合同法木条没有具体规定情况,只规能“合理期限”。其懣思与有关国家的法律以及国际公约等的规定的情况是一致的,因此上述规定可以作为解释木条的参考。史尚宽对于“依通常悄形可期待承诺到达时期”冇过解释,也可作为参考。解释说,相当的期间,可分为三段:一、要约到达于受要约人的期间;二、为承诺所必要的期间;三、承诺的通知达到要约人

6、所必要的期间。第一段与第三段的期间,依通讯方式确定,如依邮寄或电报为要约或冋答通常所必耍的期间。如果耍约及承诺的通知,途中有非常事变(火车障碍、暴风雨等)的迟延,耍约人如果知道该情况的发生,应当斟酌以定其达到所必要的期间。此承诺达到所必要的期间,依其通知的方法而有不同。要约人如特别限定其承诺通知的方法,须以其方法为承诺。否则得依通常交易上所用的方法。以电报为要约时,是否必须以电报作为冋答,应依要约的性质及特别的情事确定。第二段的期间,是自要约达到时以至发送承诺通知的期间,是受要约人审查考虑是否承诺所必要的时间。这个时间可以通常人为标准确

7、定,但依要约的内容不同有所差界,内容复杂,审杳考虑的时间就长,如果还耍经过法能代表人或者董事会的批准,可能时间还会更长。此三段期间为“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时期”,也就是“合理期间”。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H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释义】木条是对以信件或者电报等作岀的耍约的承诺期限计算方法的规定。以信件或者•电报等发出要约,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如何确定承

8、诺期限的起止时期,以决定何时不再受要约Z拘束、是否作出承诺、何时作出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承诺等,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必须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而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争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0条中规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