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清产核资有关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

1995年清产核资有关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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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5年清产核资有关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为了在清产核资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理顺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资产所有权归属,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1995年清产核资办法》,现对1995年清产核资中有关产权界定工作事项具体规定如下:-、产权界定的主要任务根据《1995清产核资办法》有关规定,清产核资中产权界定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全民企业、单位之间的财产关系不明确和有争议的问题,明确全民企业、单位对联营、合资、股份制等企业投资的产权及权益,划清全民企业、单位对所举办或主管的集体企业的原始投入及其权益,规范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把应属国家所有的资产都纳入国有

2、资产管理范围。乡镇企业、供销社、信用社和轻工等系统中的城镇集体企业所有权界定丁•作,因情况比较复杂,放在这次清产核资后,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二、产权界定的政策依据清产核资中的产权界定政策,除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规定进行:(一)1986年5月2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国营企业兴办集体企业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86)财工字第153号)。(二)1991年2月20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国有资产开办的集体企业或经营单位产权归属问题的通知》(国资农发(1991)12号)。(三)1992年9月21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原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

3、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清产核资中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清查登记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法规发(1992〕52号)。(四)1992年11月10口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原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清产核资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清理和界定的暂行规定》(国资法规发(1992〕70号)。(五)1992年12月4日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用国有资产支持发展第三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法规发(1992〕71号)。(六)1993年3月30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中华全国总

4、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清产核资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工会资产清查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法规发(1993)15号)。(七)1993年10月11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扩大试点中有关政策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清(1993)120号)。(A)1993年12月21口国家资产管理局下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国资法规发〔1993)68号)。(九)1994年10月10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试行规则》(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第1号令)。(十)1994年11月25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

5、发的《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第2号令)。(^一)1995年1月2日财政部下发的《1995年清产核资办法》(财清(1995〕2号)。(十二)各地区(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各部门(指国务院所属的企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规定。上述文件因不同发文时期个别条款有抵触的,一律从后者;各地区、各部门文件与国家有关法律和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文件有抵触的,一律从国家有关法律和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文件。三、产权界定的组织实施(一)全国清产核资中的产权界定工作,由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二)各地区、各部门清产核资中的产权界定工作,由各地区、各

6、部门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三)需要界定产权的清产核资企业、单位,其产权界定工作由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四)企业、单位对列入界定范围内产权和资产,在与有关方面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签定协议,明确资产的产权归属关系,并重新签署或补充签署有关协议,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确认批复。(五)对于界定中协商不一致的,应按规定列为“待界定资产”,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仲裁。“待界定资产”在依法明确产权归属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六)企业、单位对投资举办的集体企业、单位的产权界定,凡开办时双方有合同或协议约定,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原始投入及其投资权益

7、的计算可按原约定办理。凡双方没有约定或原约定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双方需重新协商确定有偿占用方式,签署新的合同或更改原合同协议,分别按投资或债权等处理。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七)企业、单位对投资及投资权益的界定计算方法:一般以投入资产占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总额的比重,乘以产权界定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即为产权界定后投资企业、单位的权益数。对于数额较大、情况较复杂的投资项目的权益,可以采取分年分段计算、逐项累加的方法。(A)地方企业、单位的产权界定结果经企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汇总后,报同级政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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