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公司股东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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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东协议甲方:沙高小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陈少君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丙方:汪长华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公司经营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第一条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1、公司注册全称为:南阳景德瓷业有限公司2、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

2、币800万元(大写:捌佰万元)。3、公司住所: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城郊乡重庆路东侧5号厂房4、公司的法人代表:沙高小5、公司经营范围:陶瓷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第二条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以现金方式投资设立,总出资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大写:捌佰万元),其中:1、甲方认缴出资额408万元人民币,持有公司51%的股权;2、乙方认缴岀资额240万元人民币,持有公司30%的股权;3、丙方认缴出资额152万元人民币,持有公司19%的股权;甲、乙、丙三方均应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

3、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10口内补足,由此给公司和其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一、甲、乙、丙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二、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具体分工如下:1、甲方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企业法人,负责公司全面的口常运营和管理,对公司各项开支进行审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单一事项5万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2、乙方出任公司董事,负责企业原材料、设备采购,生产组织、车间管理和产品销售事

4、宜。3、丙方出任公司董事,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和人员招聘,协调和职能部门的关系,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后勤管理。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安排。甲、乙、丙三方各司其责,相互协作,主动接受其他股东对自己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的监督,因股东个人过错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处理一、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对

5、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4、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5、修改公司的章程二、除上述重大事项外,如因经营或管理的重要事项和决策等方面,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董事长拥有最终决策权。因决策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资金、财务管理1、公司财务人员到任前,资金由公司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公司财务人员到任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三方共同聘任

6、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资金收付款印鉴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和法人章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每月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O3、任何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1、公司取得利润和发生的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亨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年第二个月15日前分取上个年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

7、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第七条出资、退资、股份的转让1、认缴注册资金后,任何一方不得抽逃资金,在公司注册成立一年内,任一股东不得转让股权。2、除经其他全体股东同意和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股东不退资,符合退资条件的,按照企业会计净资产的80%折价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退还现金。3、股份转让在公司注册成立一年后,股东可依法转让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8、,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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