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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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一、概述1.1十一届人大后的形势和任务温家宝在十一届人大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着重抓好的九个方面工作时强调: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害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依法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目前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持续努力、埋头苦干,更加扎实成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向前推进。

2、一、概述1.2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理论、推动工作创新,健全保障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强化两个主体、落实治理责任,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加快源头治本、解决深层问题,加快科技进步、提升保障能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到2

3、010年实现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一、工作目标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害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

4、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1.3隐患排查具体包括: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

5、检测检验情况;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害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6、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1.4名词解释1.4.1.危害(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危害分为两类。第一类危害: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害。第二类危害:导致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害。是发生事故的条件。引起这类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包括:人的失误、物的故障和环境因素;1.4.2.危害辨识: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1.4.3.风险: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

7、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风险可认为是潜在的伤害,可能造成致伤、致命、中毒、设备或财产损失等损害。可能性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严重性是指事故发生后带来的损失大小。1.4.4.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确定:由组织自行决定;可承受的风险:根据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以降至用人单位可接受的风险。法律义务:作为组织,它要承担遵守有关OHS法律、法规的义务。OHS法律、法规是保障从业人员免遭伤害的最基本要求。因此,对组织来说,可允许危险,应是以OHS法律法规为最低要求。1.4.5.安全:免遭不可接受的的伤害。避免带来人

8、员伤害、财产损失发生的过程和结果为安全。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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