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2327768
大小:75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12
《2014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第三章(10)》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14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第三章(10)第十节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专门司法活动。 我国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l)行政诉讼所要处理解决的是行政案件。(2)行政诉讼是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侵害的一种司法活动。(3)行政诉讼是以不服行政行为的公民
2、、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原告,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概述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诉讼整个过程或主要过程,调整行政诉讼关系,指导各种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行为的基本准则。 行政诉讼作为人民法院主持下的三大诉讼之一,与其他诉讼有一些共同的原则,主要有:(l)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原则;(4)两审终审制原则;(5)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6)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3、7)辩论原则;(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是以特定的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这一特殊性决定了行政诉讼具有不同于其他诉讼活动的特有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2)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3)不适用调解原则;(4)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5)司法变更有限原则等。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I1条具体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且提起的诉讼:(l)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
4、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以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据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9)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5、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
6、权限。地区管辖,又称地域管辖、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裁定管辖是指当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时,不能适用级别、地域管辖而由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来解决对该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的问题,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五、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类似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后,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或参加诉讼,并受
7、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行政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行政诉讼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一审程序中称原告、被告、第三人;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在执行程序中,称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不同的称谓,表明他们在不同程度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也不尽相同。但他们具有以下共同特征:(1)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3)与行政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4)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 (二)行政诉讼中的原告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
8、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行政诉讼开始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三)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是指由作出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