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之刑法解读一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之刑法解读一刑法修正案(八)

ID:42381522

大小:3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14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之刑法解读一刑法修正案(八)_第1页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之刑法解读一刑法修正案(八)_第2页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之刑法解读一刑法修正案(八)_第3页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之刑法解读一刑法修正案(八)_第4页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之刑法解读一刑法修正案(八)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之刑法解读一刑法修正案(八)》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之刑法解读一:刑法修正案(八)一.刑法修正案(八)的特征1.最大的区别:与前7个修正案相比,刑法案(八)不但对刑法分则若干具体罪名进行了增删,而且对刑法总则若干条款做出了修改。2.最大的亮点:修正案(八)废除了13罪的死刑,使得死刑罪名总数由68个减少到55个。3.修正案(八)严格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4.修正案(八)顺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对很多民生问题做出了及时的回应。二.关于调整刑罚结构1.适当减少死刑罪名取消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1)走私文物罪;(2)走私贵重金属罪

2、;(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5)票据诈骗罪;(6)金融凭证诈骗罪;(7)信用证诈骗罪;(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9)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0)盗窃罪;(11)传授犯罪方法罪;(1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1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以上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2.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

3、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严格限制对某些判处死缓的罪行严重的罪犯的减刑,延长其实际服刑期。据此,本次修正案将其中“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此外,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对其限制减刑。与此同时,本次修正案对减刑后犯罪分子实际服刑的期限做出了新规定,使实际服刑的刑期有所延长: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4、;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3.完善假释规定,加强对被假释犯罪分子的监督管理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考虑到这次修改,对上述犯罪分子中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已经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限制减刑,对这部分人,在给予严厉惩罚的同时,经必要的审批程序,也要给予出路,以促使他们接受改造,认罪伏法,通过教育改造成为新人,从而实现刑罚目的。首先,被判

5、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符合一定条件的才可以假释;其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最后,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4.适当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需要并罚的,并罚后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上述规定总体上是适当的,但实践中有一些犯罪分子一人犯有较多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较高,如果只判处最高二十年有期徒刑,难以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

6、则,应当适当提高这种情况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上限。本次修正案规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三.完善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法律规定1.加大了对某些犯罪的惩处力度,同时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了细化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利益,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惩处力度。本次修正案对相关罪名做出了如下修改:第一,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加大惩处力度。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了规定。200

7、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作了明确界定,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首先,本次修正案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内容纳入该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在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再次强调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无需“保护伞”为必要要件;其次,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刑,以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最后,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增加规定了财产刑,即对这类犯罪除处以自由刑外,还可以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第二,完善强迫交易罪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

8、以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攫取经济利益,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种重要犯罪形式,严重侵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