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临储玉米-委托收储合同(地方委托收储企业)

2019临储玉米-委托收储合同(地方委托收储企业)

ID:42607493

大小:26.58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9-09-18

2019临储玉米-委托收储合同(地方委托收储企业)_第1页
2019临储玉米-委托收储合同(地方委托收储企业)_第2页
2019临储玉米-委托收储合同(地方委托收储企业)_第3页
2019临储玉米-委托收储合同(地方委托收储企业)_第4页
2019临储玉米-委托收储合同(地方委托收储企业)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9临储玉米-委托收储合同(地方委托收储企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XX临储玉米-委托收储合同(地方委托收储企业)  附件2:  20XX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委托收购合同  合同编号:  第号  委托人:    受托人:  监管方:  监管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20XX年东北地区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XX年东北3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生霉粒超标玉米收购工作等问题的补充通知》,甲方委托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收购20XX年生产的玉米。经甲方、乙方和

2、监管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质价标准、收购时间和收购方式  一、生产年限和品种。受甲方委托,乙方按国家政策及有关规定,收购20XX年生产的玉米。    二、质量标准。收购入库的玉米必须为20XX年生产的国产玉米,符合国标等内品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按玉米国家标准执行。对实际水分、杂质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非标准品玉米,必须烘晒整理达标后方可入仓储存,不符合标准的玉米不得入库。生霉粒超过5%的,不得作为国家临储玉米收购。  三、收购数量。根据乙方正式报送的收购数量,并以所在地的中储粮分公司和

3、当地粮食部门及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共同组织验收的数量为准。  四、收购价格。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临时存储玉米收购价格公开挂牌收购农  1  民交售的玉米。此次临时存储玉米的挂牌收购价格为  元/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为每市斤元。对实际水分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玉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个百分点扣量%,并扣价%作为烘干费;低于或高于不足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和增扣价。对杂质、不完善粒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玉米,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

4、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实行增扣量。生霉粒含量超过2%不超过3%的,扣价1%;超过3%不超过4%的,扣价3%;超过4%不超过5%的,扣价6%。  五、委托收购时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4月30日。在规定的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政策适用期限外,乙方自行收购的玉米不计入按本合同收购的数量。  第二条收购价款、有关费用  一、收购价款。乙方收购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所需资金,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向农发行办理贷款,并根据玉米收购进度及时预付给乙方。  二、收购费用。国家临时存

5、储玉米的收购费用甲方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粮食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露天储粮设施搭建补助费用。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露天储粮设施搭建补助费用标准为分/斤,甲方按照国家下达的露天储粮设施搭建计划向农发行承贷,拨付至乙方包干使用。  四、保管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批复最低收购价等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保管费用补贴拨付方案的通知》执行。  第三条验收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收购期限内收购的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数量甲方和监管方共同进行验收,质量、等级所在地的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

6、管理部门及农发行分支机构共同指定的有资质的粮食质检机构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不合格的,不计入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委托收购数量,并从收购之日起退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库存,甲方已拨付乙方的保管费用补贴乙方退还甲方。  2  甲方统一上缴中央财政。验收不合格玉米占用的贷款本金和产生的利息乙方向甲方偿还。验收合格的,甲方、监管方与乙方签订代储保管合同,明确数量、等级、价格和保管、出库责任等。  第四条露天储粮设施搭建  乙方需要搭建露天储粮设施满足临储玉米收购的,需提前向甲方申报露天储粮搭建实施建议

7、,待中储粮总公司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执行。要按照“规范、安全、经济”的原则甲方统一组织搭建。  第五条损耗损失处理  委托收购的玉米在收购、集并、存储过程中发生损耗的,损耗部分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委托收购玉米损失的,损失部分乙方承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管方,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和材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履行,经甲、乙和监管方协商一致,乙方于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启动收购前,按

8、预计收购量  吨、每吨  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共计  元。  甲方对履约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并甲方和监管方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审评,乙方从收购到集并、验收完成没有违约行为的,甲方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违约的,甲方视违约情形扣减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合同各方权利  甲方和监管方对乙方共同做好启动前的空仓验收工作,并对收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有权随时对乙方执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政策的收购、集并、存储等工作,对所收购玉米的数量、质量状况,对收购价款和有关费用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