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外合资公司章程

最新中外合资公司章程

ID:42757688

大小:53.51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9-22

最新中外合资公司章程_第1页
最新中外合资公司章程_第2页
最新中外合资公司章程_第3页
最新中外合资公司章程_第4页
最新中外合资公司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最新中外合资公司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上海市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组建合资公司的股东为: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国籍:法国第三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文名称为:Co.,Ltd]。第四条公司的住所:号幢室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为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

2、有关规定。第八条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九条 公司宗旨是:我们以顾客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为您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第十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一条 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8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美金)出资比例(%)上海*****限公司等值人民币现金%***************现汇1.6%第十三条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年。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

3、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名称及其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十七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按本章程的规定委派公司的董事或监事;(二)有权查阅董事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在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按原认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四)在股东之间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对外转让的股权;(五)在公司弥补亏损和依法、依本章程提取公积金后,按照注册资本(即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取红利;(六)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要求公

4、司清算组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八条股东应承担的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公司债权人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8(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九条股东对外转让其股权,不论全部或部分,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拟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

5、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股权后,其尚未缴足的出资,由受让人承担缴付义务。第五章董事会、监事及经理第二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三)决定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四)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五)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作出决议;(六)决定修改公司章程;(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公司总经理

6、的聘任、解聘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其他。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任期三年,经委派方委派可以连任,也可由委派方在任期内撤换。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股东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董事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讯、电子通信方

7、式作出决议。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董事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董事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第二十四条8董事会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第二十五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董事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则视为弃权。第二十六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够三分之二以上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表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第二十八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英文同时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