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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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仁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网络运行流程及相关信息表一、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表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单位:序号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法定期限承诺期限业务类型处罚适用种类备注信息1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行政处罚仁警告;2、罚款;2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

2、按照规定处理的处罚《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通过,2013年6月第二次修正)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千元以下罚款:(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行政处罚仁警告;2、罚款;3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

3、疫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罚款4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处罚《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通过,2013年6月第二次修正)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4、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千元以下罚款:(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行政处罚警告;2、罚款;5违规处置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通过,2013年6月第二次修正)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行政

5、处罚罚款6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通过,2013年6月第二次修正)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行政处罚罚款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7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处罚《动

6、物防疫法》(1997年7月通过,2013年6月第二次修正)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行政处罚罚款8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通过,2013年6月第二次修正)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7、(三)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行政处罚罚款9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通过,2013年6月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罚款10屠宰、经营、运输《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通过,2

8、013年6月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行政处罚罚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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