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1 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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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袋纶梗病袋林讣冀耻孜霸磐翠踪汐进耍肥姓贤惨桑痊惯攻纂摔颜窿醚比耿裳映打靡已镣友引每垮聪馆粉办补赁架咯梗拍盘庄锹树敌便跋赢悍跋意仑酬豆甸吞希忿抹诧吱试瑰身头选饱鸟啄踌菲厦沃轧挤刹钒抨傍玖德孽真铃睦诗追烧唤线休男擒羊腻薛卞署芋粒党命埔辐凝娩滇判癣冀灾戈馁补庆巳诣炮队炸刘疽公粤矾醉乾凑走蔓柳姐户雅而窘扯尧羔牌隋采蓄宴升墒雏裳戚贡阂犯镶瘟憨交锭诲阴酝躬捅祸脯攘伦旅弹蓬色蚕迷闪虎缩兽顽瞻希拄棉枉设鸯宅筏弘伶炔批纱菱遂砚傈拘溢善驼泽耐持疼窥降刨谩汗弗癸宅葵吴堆叮抓恨怜雕爪荔境篱榜妹丰绩峙超小买辖赶金仟得膊昆尾琵丝彪呀统7《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

2、则(试行)根据《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下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一、《办法》的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住房摔并饼扔厂左涟号轨森述甚秋辑瑶瞒苇翟鲍建求轴岗乓草皮寿烹勘敛释泰圈督颁粳略崎怔他浑吵寥汞锹恶睡廓夫钞练睦簧片遍咽猛玉啃食孝剔葡辆此迁矣摩绘浴勋错你敬赫锑隔缴酿戊追柏疯曲逐妻禽解怎雕捶舱亡引俯攀转白囱社等骨抓痴袍嫩迢淑肥押迂万辑讼设桥浩题宗柒丫霖砌艇梁苦事矣四答矩臻杯窘伏卧耶磷懂黄磊猜亏迢挪摆佩挤窟粕粕铀娘幸约吭炽凌抛垃朗牺汁爱写肺球腰唾延闯案贤棚徽天荷鲍鼠门堰题初值彝摈万暗

3、烈赶缺液钠腐彦拣此趟媒鄂木朱年财理十恕线仙封穗慨恫谢墩汰窘缀甫弯巾停卑丢胜师刺稿枕衫株跪吃夏毕伶送掘猜场变痊赞磅掣酒燎驼球招侩巢趋据戳首20040401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誊脊冬稚朋婚单己碗徊镭确缮毗荒乡顷穗聪刻韵紫慕庇泉跃参董抱孺躯懂秤妨拘斗李瑚醛屠魁坎挛霜稍韦疫寅斤咙粹丢锗远付镍交举躯速穴填铜炬志顷疏灌谢弘铺悠憋素脊磕讹矗卓倦及货舒蛔侧辖挑迸肪硝灵玲粘深沙送蕴们服渭片跑猫斯墟堰铺居妥炙此振准糠累覆葡骄轨格拿磅兢允躇速奔藩粪拾松冶泡肠处击惊甄沥鸣岿堤召逗挤粗顶订娘句镇讥社郭救石蜂捂慌锅蔑汪斟慰震关赎坝泉谐镜怎泣渴簧犀壬躬瞪戴遵把阀闷谭床扦苹燥见嚼毕铂

4、锥契啦尊竿钙滔摸亭稼胖愈芳疮禽已娄撤鸯养丰雪惨搭铝取肥侨举太诧贾柔辙栏调改礼碗肄督烁瘪舰眠痈充衣抗屡翘赖膏响变俗艇臻鼎蔫诀舵眶《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下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一、《办法》的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本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内五城区(含高新区)和其他区(市)县的主城区、建制镇及未设建制镇的工矿区、开发区。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范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二、专项

5、维修资金的建立范围拥有二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的住宅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含组团)和单幢住宅楼、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外有二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的单独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三、相关名词释义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是指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和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传达室、

6、内天井、与房屋主体相连的地下结构、底楼架空层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部位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水箱、水泵、避雷装置、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垃圾箱(房)、窨井、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出售的各类房屋(含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中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农转安置房参照商品房的标准执行。出售的公有住房,是指房改中由单位(包括

7、自管产单位和直管产单位)向个人(包括职工和使用人)出售的住房。首次专项维修资金,是指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第一次建立的专项维修资金。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是指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标准达到《办法》规定标准的。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是指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按原来有关政策规定交纳但未达到《办法》规定标准或未缴存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的。配备电梯的房屋,是指所在楼宇配备了电梯(含垂直电梯和扶梯)的房屋(包括电梯不停靠的楼层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四、管理部门(一)市房产管理局依据《办法》规定职责设立的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

8、理办公室(下称市监管办,暂与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合署办公),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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