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重点专业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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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申报、遴选和经费资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点专业建设是高等院校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增强学院科研能力,提高教学质量,造就高水平师资队伍,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大战略性措施。为加强我院各级重点专业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重点专业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学院把重点专业建设纳入总体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重点专业建设在学院发展和提高教专业研水平中的核心示范作用。第三条通过重点专业建设,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

2、、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提升我院人才培养的整体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重点专业包括省级重点专业和院级重点专业。 第二章申报和遴选第五条重点专业的申报条件:1、重点专业应具有3个以上明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特色和优势,能支撑我院专业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专业整体水平接近省内同类院院同类专业的先进水平,经过建设有望成为我省有一定影响的专业。2、专业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团结协作,具有开拓进取

3、精神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梯队。专业梯队由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成。每个专业要有1—2名专业点头人,每个研究方向设学术带头人1名、学术骨干2-4名,硕士学位人员占40%以上。3、专业带头人应由所在专业领域教学、科研成绩比较突出,近五年来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在一级刊物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较强,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同志担任。各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4、专业科研成绩突出,在省内同一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近五年来承担过两项以上

4、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在一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过发明专利。5、有良好的实验设备条件,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的实验室条件和图书资料。第六条重点专业的遴选程序:1、重点专业的遴选,由所在系根据遴选条件提出,并经系专业建设工作小组初审通过后,按要求填写《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重点专业申报表》,并附相应的论证材料,提交学院科研处。2、学院科研处对所申报的重点专业基本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3、通过专家评审的专业经院专业建设领

5、导小组讨论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与获准建设的专业负责人和所在学院行政负责人签订《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专业建设目标责任书》。4、院级重点专业、院级重点扶植专业每三年遴选一次。5、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的遴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原则上在院级重点专业中进行推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重点专业建设实行学院、所在系的两级管理模式。学院成立的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第八条院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全院重点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检查监督和协调解决重点专业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定期听取专业点建设汇报;每

6、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重点专业建设问题。第九条专业建设办公室负责专业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决议,审批和分配经费,协调解决专业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促各专业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检查专业发展及经费使用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组织实施重点专业的申报、评审、检查、评估、经费管理和工作协调等。第十条各系应成立专业建设工作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专业带头人任副组长,成员学术带头人等组成,负责规划和组织落实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并指定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院专业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一条重点专业建设实行专业带头人负责

7、制。专业带头人对本专业点专业发展方向的把握、专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专业梯队建设与调整、专业建设经费的预算和使用、专业点的资源配置和专业点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等方面负有全面组织管理的责任。第十二条重点专业带头人如因工作变动或外出一年以上脱产进修等情况需要调整或变更的,由院专业建设工作小组指定一名学术带头人负责。调整或变更专业负责人(或专业带头人)须由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报告,报院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十三条学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重点专业建设列入本部门重要的工作内容,积极为重点专业建设提供各种保证和便利条件。

8、在科研立项、人员配备、人才培养、设备与图书购置、条件保障等方面对重点专业应采取倾斜政策。第十四条建立年报制度。各重点专业应在每年开学初向学院科研处提交上年度重点专业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第十五条各系根据自身建设的需要,可以设立系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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