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

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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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国家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美国】1、美国的金融体制美国的金融法律主体主要有联邦储备体系(中央银行体系)、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商业银行(包括国民银行和州立银行)、投资银行、政府专业信贷机构(包括进出口银行、土地银行、合作社银行、住宅信贷机构)、储蓄信贷机构(包括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信用联合社、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养老基金、货币市场互助基金、证券交易所等。这些金融机构的协调运作,加上美国双重分权的政治体制,形成了颇具特色的美国金融体制。1.单一银行制。是指银行业务完全由独立的商业银行运营,不设立或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其设立

2、初中在于防止金融托拉斯吞并小银行的现象发牛。根据美国1863年2月颁布的《国民银行法》及其后的几部银行法的规定,国民银行不得跨洲开设分支行。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当局对商业银行设立夸州分支机构的限制经历了逐渐放松的过程,直至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允许商业银行夸州设立分支机构。2.双重注册制。指金融机构既可以在联邦金融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又可以在各州的金融管理机构注册登记。3.多头监督管理体制。指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由财政部货币监理局、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州政府银行等多家机构分头负责的金融监督管理体制。就银行而言,在联邦一级

3、,由财政部货币监理局、联邦储备体系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依据不同的分工对银行进行监管;在州一级,州银行还要受州银行监理官的管制。证券交易方面,投资银行、证券交易场所和商业银行均要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4.分业经营。根据美国《1933年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能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也不能从事长期贷款等储蓄信贷机构的业务;相应地,投资银行和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协会、信用合作社、人寿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也不能从事活期存款和工商信贷等商业银行业务。但是,这种对金融机构从业范围的限制近年来考试松动,出现了混业经营的态势。5•直接融资比重很大。美

4、国有着发达的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很大,几乎与间接融资平分秋色。2、美国的金融立法从结构上看,美国金融法包括货币制度法、金融业务条例和涉外货币金融法规三个部分。三个部分相互协调,形成了美国金融法统一的体系。美国银行法主要有1913年《联邦储备法》、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1933年《银行法》、《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1960年《银行合并法》、1994年《跨州银行法》等。信托法律规范的主要渊源是各种判例,例如《信托规范重述》,另外还有一些单行法,如1940年《投资公司法》等。美国的证券法律主要是单行法,注重信息的公开披露原则,主

5、要立法有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投资公司法》、1970年《证券投资保护法》等。另外,各州还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了很多州立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证券商协会等也制定了许多自律性规则。在2001年美国“安然”事件之后,美国政府尤其是证券交易委员会进一步加强立法,严格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英国】1、金融体制由英格兰银行(央行)、零售性银行(旧称一级银行)、商人银行(也称承兑所)、其他英国银行、海外银行(包括英国海外银行、外国银行和国际财团银行)、贴现所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银行、国

6、民储蓄银行)信托储蓄银行、房屋互助协会、伦敦票据交易所及证券交易所)构成。应该金融体制的形成特点:1)实行总分行制。即在大城市设总行,在国外广设分支机构,由此控制全国的大部分银行业务。英国是四方发达国家中最早走上自由竞争和集中垄断发展道路的,因此银行业的集中和垄断尤为显著。经过多次的合并浪潮,英国银行业目前集中在汇丰银行、巴克莱银行、西敏寺银行、劳埃德银行和阿贝银行等,2)并最终形成了完善而有效的中央银行管理体制。3)外国银行地位重要。英国金融业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到现在伦敦已经发展成为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2—,同时又是重要的黄金市场、外

7、汇市场、欧洲货币市场和票据交易市场。历史上,英国对外国银行的设置和业务活动采取宽松的鼓励政策,外国银行因而在英国金融体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2、金融立法英国在184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银行法一《英格兰银行条例》,后经1979年和1987年两次修订,其中1987年《银行法》在1979年的基础上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英国的票据成文法最早颁布于1882年,后经多次修改形成自己的特色:在立法体例上采取三票合一的立法体例,注重实际效果,建立较为自由的票据制度。无专门的证券法,有关证券的立法主要规定在公司法中,同时制定若干法规予以补充和完善。证券交易所

8、及其会员以自律为主,有严格的自律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就信托进行立法的国家,但是在信托业方面,英国至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立法体系。【日本】1、金融体制由大藏省、口本银行(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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