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法-HR如何防范特殊用工争议(ppt28)-管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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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第十七条用

2、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明相应的工资报酬;未列明且无法举证已支付的,视为未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风险分析:1、不签订合同或约定工资不明确,执行社平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2、加班工资未列明,视为未支付加班工资,需补发。3、什么是同工同酬?4、劳动者拒绝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将面临什么问题,该如何应对?应对策略:1、约定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以及浮动工资的计算办法。2、如每周周末固定加班的,约定固定加班工资的数额。关于培训与竞业限制1、培训协议《劳

3、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风险分析1、违约金不得虚设,数额受到限制。2、专项培训费用暂无规定。3、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的冲突问题。4、无培训协议或无约定怎么办?应对策略1、制度培训费用借支制度(含

4、减免条件),并约定作为合同附件。2、约定培训费用为专项费用,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3、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食宿费(虚增培训费用,反还现金)。4、约定违约金在离职前收取或在工资中优先收取。5、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方解除的赔偿金。6、允许双方事先约定赔偿方案;无事先约定,则按法定:服务期在合同期内,按服务期;没有服务期,按合同期;没有合同期,按5年。7、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间,双方劳动合同期满而未及时续签的,应视为原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服务期满之日。8、劳动合同约定:此后培训协议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不一致的,按最长期限执行。(案例):保密协议是否等同于竞业限制协议?申诉

5、人罗某于2003年7月入职某被诉公司任项目经理助理,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3年12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注明,合同附件包括《员工手册》、《奖惩制度》及《保密和不竞争协议》。《保密和不竞争协议》约定了申诉人承担保密责任、劳动合同期间及解除后的竞业禁止的期间、范围、保密义务、保密措施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竞业禁止期间为劳动合同期间以及劳动合同解除后的2年内。《员工手册》规定申诉人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保密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和补贴。于每月5日以人民币转帐形式划至员工个人工资帐户。”根据被诉人于2002年10月实行的

6、“关于建立薪酬系统的拟定方案”,工资核算公式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保密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项目系数×绩效考核系数。申诉人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1200元、保密工资500元、加班工资1000元和绩效工资1700元。2004年2月24日,申、被诉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申诉人于当天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离开被诉单位,并到竞争对手公司上班。申诉人认为被诉人按月支付的“保密工资”是其在职期间承当保密义务时获得的补偿,被诉人并未对其竞业限制支付经济补偿,于是申请仲裁,要求被诉人支付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金8000元。被诉人则认为,申诉人将公司资料拷贝到其个人电脑

7、中,并将资料带走,离职后到竞争对手公司上班,违反所签订的《保密和不竞争协议》的规定,而公司已于每月工资中以“保密工资”名义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的补偿,申诉人接受了补偿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问:哪方的观点成立?2、保密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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