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审判庭设置的新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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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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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法院审判庭设置的新构想近口,笔者所在法院连续数月民事案件收案数远大于经济案件,由于案件按庭室來分配,因而形成了民一庭法官忙得不亦乐乎,而民二庭法官却无事可干。由此也引出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法院目前的内设机构是否合理,经过多次机构改革,是否已然形成了较为适合审判工作特点的管理体制?对此,我们显然不能做岀I•分肯定的回答。更深一层来说,口试行审判长选任制的改革开展以來,对于如何处理审判长与庭长、院长的关系这一焦点问题,在机构改革中是否己得到根本解决,或者说是己经找到了一种能从根本上合理、彻底地予以解决的办法呢?我们只能说还没有,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一矛盾将显得越发突

2、出。笔者翻阅资料,发现部分法院推行了打破原冇庭室格局,设立专业化审判组的改革举措,这给了我们提出了一条崭新的思路,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完全可以只设立单一的审判庭,审判庭只设名义上的庭长或由院长兼任,将审理案件的法官放在一起,根据各人的专长相对集中地划分专业审判组、合议庭或独任法官,而不再设立各审判业务庭,由此,我们可以真正建立起与法院工作立、审、执、监四大任务相匹配的机构设置模式。笔者以为,这是彻底解决上述孑盾的冇效办法,同时也将使其他各项改革大大得益。纵观全球,有法官的专业分工而无内设机构的专业分工,这也是各国审级最低的法院机构的普遍现象。一、基层法院设立单一审判庭

3、符合法律规定基层法院只设单一审判庭完全符合《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基层法院的机构设置,但与对小级法院及高级法院的规定不同,其未对机构设置作硬性规定,而用了〃可以〃一词。因此基层法院审判庭如何设置、数量多或少均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业务审判庭只设一个自然也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当然机构设置需履行一定手续,而且也应在上级法院指导下进行)。因此,在最近一次法院机构改革中,最高法院对基层法院的机构设置也仅作了原则性规定。也许有人认为,上、下级法院机构设置应该对口,这样有利于工作。其实这是一种长期行政化管理模式下的思维惯性。上下级机构对应这种条条

4、、块块的做法在行政机关比较普遍,但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上下级法院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把这种具有浓重行政化色彩的传统做法用在法院审判业务上并不I•分恰当。其实,随着改革的推进,在行政部门这种对应关系也止被日渐打破。比如上海市水务局,结合了水利、水运、水上安全、水上消防等综合职能,上、下均无直接对口单位,再如各地在机关机构改革屮普遍设立的社会发展局,综合了计划、统计、物价等职能,也与上级机关并不对应。但是,这都没有影响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开展,更何况上下级人民法院间是监督、指导关系,这种关系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二审程序以

5、及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法官的业务培训等方式來实现,而无需设置对口业务庭室來承担。基层法院只设立一个审判庭完全符合三大诉讼法的耍求。2000年,最高法院进行了机构改革,组建了四个民事审判庭,形成了民事审判新格局,使机构设置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和适应,使审判机构的设立更趋于科学合理。那么,是否专业审判庭的设置是三大诉讼法的要求呢?非也,与其说设立专业审判庭是诉讼法的要求,不如说是门类众多的法律部门专业分工的要求,其实三大诉讼法本身就是法律部门细分的产物。正是由于专业分工的需耍,同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案件,还分成四大类分别由四个民事审判庭来审理。当然诉讼法小确实规定了一•些分

6、工,如规定了审判与监督应当分开,审判与执行应当分开;在刑事诉讼中则规定侦查、起诉、审判应当由公安、检察和法院三机关分工行使。但对于审判本身,三大诉讼法中只规定了审判各类案件应当分别采用合议制或独任制,而没有耍求法院区分不同内设机构来审理不同的案件。是设立专业合议庭、审判组还是审判庭,这是法院内部专业分工和自身管理的需要,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因此基层法院不论是以往分设审判业务庭,还是改成单一审判庭,只要审理案件时依法适用独任制或合议制,均符合三大诉讼法的对审判组织的要求。当然笔者的这一构想仅用于基层法院,一是考虑到《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二是考虑到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相对比较简

7、单,涉及的专业问题不深,大量的是常见案件,而且法官人数较少,同样分工审理,合并在一起比分设庭室更有利而己。以笔者在基层法院近I•年的工作经历来看,对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官而言,处理同是民事案件的离婚案和人身损害赔偿案或房地产案件Z间的并界远大于民事与刑事或与行政案件之间在诉讼程序上的差异。二、基层法院设立单一审判庭有利于齐项改革的推进设立单一审判庭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从最初的只区分刑事、民事,到后來增加经济审判庭、执行庭,从设信访室到建告诉屮诉庭,这是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日渐上升、类型日趋增多的必然要求,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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