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前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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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执业前的心理准备郑铁魁(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人们投身律师行业,大多是抱着一腔热血和满怀的激情而来。影视片中律师站住法庭上雄辩的英姿,使律师成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平正义的化身;论经济地位,律师已经成为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白领甚至金领阶层。律师行业成为人人渴望跻身一搏的黄金行当,其原因自不待言。但是,胡乔木同志又曾经用这样的词句来描述律师:“你带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律师职业,究竟如何?对于即将步入律师之门的准律师或者打算叩开律师之门的求索者,不能不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在执业之前不能没有充分的思想与心理准备。一、前途——光

2、明与困难并存律师之光明,首先在于它肩负的使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肩负了执业为民、维护人权、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的崇高使命。其次,新时期中国律师的发展历史,还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年。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律师的整体状况还处于起步阶段。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市场与空间非常广阔,中国律师的黄金时期和辉煌历史,等待着新一代的律师去书写。然而,律师所面临的艰难与困惑,也已为世人所共知。例如,中国律师辛辛苦苦地工作,在法庭上也说得有理有据,其作用却并不理想。律师的职责就是最大限度

3、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是律师本身的权利却又屡屡遭到非法侵犯。甚至一些有着相当知名度、获得过不少荣誉和光环的精英律师也在慨叹:律师执业存在着太多、太多的皓首穷经仍然无法解决的问题。4这一总体上的律师职业状况说明,执业前的律师千万不可太理想化,而要多做一些冷静的观察与思考,避免理想与现实出现太大的落差。要有长期与困难作斗争的思想准备,还要有克服困难、争取光明前途的勇气和信心。二、环境——令律师亦喜亦忧即将入行的新律师面临着三个环境:一是生活环境;二是工作环境;三是执业环境。生活环境是个人的,包含了温饱问题、住房问题、恋爱婚姻和家庭等问题的解决与安排。按理说个人的生活环境,对

4、于每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求职者来说都是基本相同的课题,而实际上从知识阶层作为精英选拔出来的新律师的生活环境可能还不如其它行业的一般求职者。因为,中国现阶段90%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实行的是提成制的分配体制,它是按照律师的创收根据一定的比例,支付给律师相应报酬的分配方式。一般律师事务所考虑新律师的实际情况,会发给一定的吃饭钱(底薪),但他们在刚步入律师之门的若干时期,其生活条件可能是比较艰苦的。同时,案源问题也对新律师构成较大的压力;如果没有案源律师执业就成了无米之炊;没有案源经济状况也难以改善。当然,艰苦的生活在时间上也许不会太长,许多律师经过几年的奋斗,不仅很快解决了温饱,而且

5、住进了新房,开上了新车。因此生活环境问题基本不会给新律师构成威胁。新律师的工作环境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不同,会有较大的差别。好的如由女律师陈臻为主任的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新律师一进门就发给人手一台高档笔记本电脑,同时为新律师指派业务导师,耐心帮助他们熟悉业务、解决问题;对新律师开展入职培训、专题培训、业务培训、学历培训和海外培训,使新律师快速成长。但是大多数的新律师可能不一定都有如此的幸运。对于新律师来说,办公条件的好差还在其次,如果没有老律师的传、帮、带,其成长的道路将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新律师也应有积极的心理准备和正确的思想认识。既要虚心从师

6、,又要敢于拼搏。孟子曰:“4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艰苦的环境也磨练人的意志,自己努力去感悟、去拼杀,未必不是好事情。对中国律师执业环境欠佳的问题,律师界一直在呼吁,而至今尚未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当前,律师执业存在着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困境;同时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以涉嫌伪证罪被逮捕,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许多律师不得不因此放弃刑事辩护业务。据有关方面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刑事审判约有50%以上没有律师辩护。这些问题的存在,已非一日一时;如何摆脱这样的困境,连执业多年的老律师尚且只能“望难兴叹”,对新律师来说就更是勉为其难。新律师应当了

7、解这些情况,但是决不可因此而失去信心,因为这毕竟是中国律师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某一短暂时期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3月13日发布了《关于认真贯彻〈律师法〉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执业权利的通知》(法释〔2006〕38号),第一次从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体法官支持律师依法行使职权,树立律师和法官共同维护法律尊严的正确理念,破除对律师的偏见,正确认识律师的积极作用和地位。《律师法》修正案也已经注意到了律师执业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对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相信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推进,律师的执业环境是会逐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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