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网

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网

ID:43098648

大小:327.81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9-09-30

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网_第1页
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网_第2页
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网_第3页
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网_第4页
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网_第5页
资源描述:

《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八章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有效的犯罪对策以科学的犯罪原因论为基础,只有犯罪原因是科学的,犯罪对策才可能是有效的。科学犯罪原因所探讨的对象,主要应当是探讨群体犯罪现象的原因而不是个体犯罪行为的原因。第一节群体犯罪现象发生概述一、群体犯罪现象的概念群体就是一定数量个体的集合。群体犯罪现象就是一定数量的个体犯罪现象的集合体。“群体犯罪现象”的概念实际上相当于“总体犯罪现象”的概念。但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采用“群体犯罪现象”要比“总体犯罪现象”更合适一些:——对于实际发生的犯罪现象来说,事实上永远存在着犯罪黑数,

2、没有可能掌握和研究实际上的总犯罪数;——与个体相对的概念是“群体”而不是“总体”。群体犯罪现象与个体犯罪现象的关系:群体犯罪现象概念是作为与“个体犯罪现象”和“个体犯罪行为”相对的概念而存在的,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与个体犯罪现象比较,群体犯罪现象突出表现出量的属性,也就是具有群体性、普遍性;而个体犯罪现象则具有个别性(或单一性)、特殊性。它们的社会危害性也不同,前者的社会危害性大于后者。群体犯罪现象由个体犯罪现象所构成,个体犯罪现象包括在群体犯罪现象之中。它们之间是整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但是,整体不是

3、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结构性的有机组合,具有了不同于部分相加为总体的新属性。二、群体犯罪现象的基本特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进行分析,犯罪现象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犯罪现象具有阶级性。犯罪现象具有相对性。犯罪现象具有暂时性。犯罪现象具有社会性。三、研究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意义在犯罪学中,研究群体犯罪现象的发生,也就是以群体犯罪现象(而不是个体犯罪现象)作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首先,这样确定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有利于认识犯罪现象的本质。其次,这样确定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有利于揭示犯罪现象产生的根源。第三,这

4、样确定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才有可能为科学犯罪学的健康发展提供充分条件,有利于犯罪学学科的发展。第二节犯罪现象根源犯罪根源回答犯罪的最终产生,关系到寻找犯罪原因和预防犯罪的方向,犯罪根源不仅是犯罪原因论同时也是犯罪学的基本问题之一。犯罪根源是从犯罪现象产生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两个方面上进行解释犯罪现象产生的范畴和方法的基本范畴之一。一、犯罪现象根源的概念犯罪根源是对犯罪原因的原因的追问。这一概念意味着引起犯罪产生的原因有层次之分,即引起犯罪产生直接原因的后边还有原因,即在犯罪产生的后边有一序列的因果链条。作为犯罪学核心

5、的犯罪原因论,就是对这序列因果链条的研究。犯罪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各种社会现象纵横交错、互相影响、综合作用的结果。从横的方面看,犯罪不是由一种而是由多种社会现象互相作用产生的;从纵的方面看,犯罪有直接产生的原因;犯罪的直接原因还有其产生的原因,即犯罪基本原因;犯罪基本原因还有其产生的原因……,犯罪根源应当是最深层的犯罪原因处在犯罪因果链条的终端。犯罪根源是在它的背后没有什么再需要进行认识了的那种犯罪的终极性原因。从形式上看,犯罪根源就是指系统结构犯罪原因论中的最深层的犯罪原因,是处在犯罪因果链条终端的犯罪

6、的“终极原因”。从内容(或实质上)上说,犯罪根源就是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冲突。二、犯罪根源的特征犯罪根源具有终极性。根源是最后的原因。引起犯罪产生的背后是个原因序列,犯罪根源处在原因序列的最末端。犯罪根源的终极性是相对的,不具有绝对性。犯罪根源具有间接性。犯罪根源具有现实性。三、研究犯罪根源的意义首先,研究犯罪根源有利于认识犯罪本质和犯罪发展变化规律。其次,研究犯罪根源促进了犯罪学的产生和发展。再次,研究犯罪根源推进了犯罪的治理和预防。最后,研究犯罪根源可以为理论和实践指明正确的方向。四、犯罪根源理论的局限性一般地

7、说,从犯罪根源入手来控制和减少犯罪,针对性不强,短时期难以见效。对预防犯罪的实践来说,犯罪根源理论有很大的局限性,因而对犯罪根源的研究要适度,既不要过分地研究其最远的起因即犯罪根源,也不要过分地研究其最近的起因。在一定意义上说,犯罪根源只是一种理论指向,表明理论的逻辑方向。第三节犯罪原因论的系统结构一、犯罪原因论的概念犯罪原因论是指阐释犯罪现象产生的整个理论体系,也就是有关犯罪现象产生原因的全部理论。从单因素理论到多因素理论。所谓单因素理论就是以一种犯罪原因或者以一种引起犯罪的因素占主导地位来说明犯罪产生的理论

8、。所谓犯罪多因素理论是指认为犯罪是由多种与犯罪没有性质和程度区别的互相没有关联的引起犯罪因素影响而产生的理论。回答各种引起犯罪因素是如何影响犯罪产生的理论就是犯罪原因论,而不是犯罪原因,这样就出现了犯罪原因论的概念。犯罪原因论的具体内容则因研究者的观点和方法的不同而互不相同。在犯罪中关于犯罪产生的不同观点和方法,实际上就是关于犯罪原因论的不同而形成的。二、系统结构犯罪原因论从科学的观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