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婚姻家庭法》公选课作业答案

2018年春《婚姻家庭法》公选课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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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名词解释第1题⑷分配偶答案:即夫妻,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形成的亲属关系。第2题⑷分姻亲答案:是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亲可以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以及配偶的血亲的配偶。第3题⑷分别居答案:别居制度源于屮世纪基督教的教会法,是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I'可内停止共同生活,免除夫妻间的同居义务,但不解除婚姻关系。别居期间除同居义务外,其他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第4题⑷分亲权答案: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上具有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5题⑷分继承权答案:

2、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二、论述题第6题(25)分案例一:当年抛弃患癌妻子搞婚外情,如今年近古稀贫病交加无人赡养刘某年轻吋风流倜傥,大玩婚外情,对三个子女置之不理,还经常恐吓威胁身患癌症的妻子。当时,为了尽量减少对子女的伤害,妻子一忍再忍,总以为忍让可以挽救破裂的家庭。三个子女都是依靠母亲摆卖烟草和矿泉水维持学业。1996年,刘某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就与第三者生育了一个儿子。第三者为了与刘某结婚

3、,常常骚扰三个孩子。为了挽救这个即将破碎的家庭,人儿子还曾在父亲面前下跪,求父亲回心转意,但刘某为此抛下患有癌症的妻子和3个年幼的孩子,离家出走,从此再无联系。直到2000年,母亲才与父亲办理了离婚手续。刘某经历两次离婚后,如今年近古稀仍孤身一人,身患多种疾病,行动不便,2016年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女们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使之安度终身。案例二:男子抛妻弃子十六年屮风瘫痪欲寻妻儿照顾2015年12月17日,在顺德容桂雷地街的一处民居门口,屮年男子樊某,盖着一张毛毯,垫着旧棉胎坐在地上,旁边还放着儿袋行李,还有盒饭和

4、水,一副在这里“安家”的架热。樊某1995年在容桂做泥水工吋,认识工头的妹妹,之后结了婚,1996年,生下来一个儿子,但他嫌弃老婆有智力障碍,是残障人士。在儿子三岁的时候,就抛下母子一走了之,虽然还在容桂做泥水工,但却从来都没回來看过老婆和儿子,也没有给任何的抚养费。Z后樊某老婆带着儿子和80多岁的老母亲一起住,靠政府和娘家亲戚接济过tl子。儿子高中毕业就打工谋生。儿个月前,樊某突然中了风,导致右半身瘫痪,无法继续工作。他想到一直都没有和老婆办理离婚手续,就决心投靠妻子,并起诉儿子要求赡养。结合婚姻家庭法理论和

5、相关法律规定,你认为刘某、樊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为什么?答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乂称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广泛、深刻的权利义务关系。(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这种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则是有条件的,即当其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务。如果子女己年满18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父母就不再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了。抚养义务是父母最重要的义务,即使父母己经离婚,抚养义务也不会随之消失。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6、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只要要求合法,法院就会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抚养能力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如果父母拒不给付,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己经构成犯罪的,还应该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

7、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4)父母子女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7题(25)分2008年,张某(男)与杨某(女)经同事介绍相识并相恋,和家人商量结婚时遭双方父母一致反对。两人不顾家长的反对和干涉,于2009年国庆,举行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期间,2010年双方共同出资一次性付款购买住房一套,但2011年张某(男)因突发事故导致工伤当场死亡,没有留下遗嘱。问题: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

8、义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无继承其遗产权利?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谈谈你认为相爱同居的男女朋友应该如何依法保障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答案:本案中张某(男)因突发事故导致工伤当场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其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者不属于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同居期间的财产登记在哪一方就属于哪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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