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著作权法、商标法

六、著作权法、商标法

ID:43213346

大小:139.50 KB

页数:60页

时间:2019-10-03

六、著作权法、商标法_第1页
六、著作权法、商标法_第2页
六、著作权法、商标法_第3页
六、著作权法、商标法_第4页
六、著作权法、商标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六、著作权法、商标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著作权法与商标法著作权一、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而不需再履行任何法定手续。即著作权自动取得。创作属于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所以作者不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著作权的客体为作品。所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即形式。作品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著作权法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被表达的思想和感情,这是著作权制度的一项基本理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作品种类包括以下种类:(-)文字作品,即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符号来表达

2、思想或感情的形式,包括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二)口述作品,即以口头形式表达,而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口述作品是即兴创作产生的如演说,而用预先已有的文字作品加以口头表演的作品,如诗朗诵等不属于口头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刻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书面或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各种建筑物形式表现的作品,但建筑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五)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

3、艺术作品;仅仅从摄像装置反映,而没有创意在里面的摄影不是美术作品,例如身份证的照片,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等机械录制的。关于影楼拍摄的照片著作权:一、根据著作权法实施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起产生。法律没有要求非营利性作为产生著作权的条件。凡作品,包括影楼拍摄的摄影作品,都受法律保护。二、顾客同影楼的关系,应属于民法中的承揽合同关系。因承揽合同关系产生的照片,应属于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委托创作。该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

4、属于受托人。”很明显,影楼拍摄的照片的著作权,有合同约定的,依合同确定著作权的归属,没有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应推定著作权属于影楼。照片著作权属于影楼的,他人以著作权法规定之方式使用照片,应事先经影楼的许可。三、由于照片还可能涉及顾客的肖像权,因此影楼在行使著作权时应遵守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的规定,即营利性使用照片,须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许可。非盈利性使用也要经过顾客同意。四、关于本问题的法律适用,除适作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还应考虑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

5、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如果当事人在拍摄照片时都明确顾客将以复制、发行广告等方式营利性使用照片,或者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有理由认为影楼明知顾客将营利性使用照片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应认为,即使照片著作权属于顾客,顾客应有权在其经营活动范围同营利性使用照片。但是,顾客付给影楼的报酬应与影楼应得的报酬相当,可参照其他广告公司或者影楼拍摄类似的照片的酬金。如果双方没有明确顾客将营利性使用照片,或者没有理由认为影楼明白顾客将营利性使用照片,在著作权属于影楼诉的情况下,顾客欲营利性使用照片,应事先取得原告的许可。(六)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

6、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就基本法理言]后者例如电视连续剧,动画片或者网络动画(flash)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就基本法理言]上述类型一般都是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单位,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八)计算机软件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另外,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下列对象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二)官方文件,如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和官方正式译文等。官方文件有的虽也属于作

7、品,但不通过著作权法保护是出于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考虑,其需要人们自由复制和传播。(三)时事新闻。(四)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因其形式往往具有唯一表达的特点,不具有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二、著作权的主体(一)一般作品(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合作作品的作者须具备创作合意与合创事实两个条件。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全体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须征得全体合作作者的同意。对于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于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

8、由合作作者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成的,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权利,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演绎作品是指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也是一种创作方式。因此,法律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但其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